8月22日上午,深圳市**召开全市加快城市更新实施工作动员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以下简称《暂行措施》)。 《暂行措施》从城市更新历史用地处置、完善城市更新地价政策、强化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管理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其中包括,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历史用地可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以下简称“继受单位”)自行理清处置土地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等,处置后的土地则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开发建设;多项城市更新地价优惠措施,以及加强和监督城市更新实施的政策等。 《暂行措施》规定,对于经批准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内未签订征(转)地协议或已签订征(转)地协议但未进行补偿,用地行为发生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建成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可以自行理清处置土地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等;而继受单位应当与**签订完善处置土地征(转)用手续的协议,**不再另行支付补偿费用。 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点评:近期,深圳楼市回暖现象明显,尤其是小产权房交易较为显著。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应理性对待,根据较新相关政策,用地行为发生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建成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可以自行理清处置土地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等;而继受单位应当与**签订完善处置土地征(转)用手续的协议,**不再另行支付补偿费用。由此可见,深圳小产权房不能土地确权。故小产权房购买关系无法律支持。一旦发生纠纷很难寻求法律帮助。 咨询电话:400-01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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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险公司与个人保险代理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确认,以及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工伤认定成为社保部门工伤认定工作中的新问题。保险公司与个人保险代理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个人保险代理人“谈业务”中受伤,是否算工伤? 汪某明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个人保险代理人,他外出见客户时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当场死亡。他的父亲汪某圣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为汪某明是×××保险深圳分公司的员工,未
【案例回放】窦女士是外地某汽车4S店客服部员工,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在2008年4月底到期。但就在合同到期的**天,窦女士发现自己已有40天身孕了。于是她**时间打电话通知单位。哪知道单位不买账,声称终止合同通知发出时已经生效,那时窦女士没有提出来就不算。窦女士多次找单位协商都没有谈拢。无奈之下,窦女士只得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许宜群律师【点评】按《劳动合
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
案例: 周女士来电,近期买了一套房,开发商的预售合同承诺房屋层高为2.9米,但是交房后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层高只有2.8米,而经过业主自测层高在2.6-2.65米不等,业主集体找开发商讨说法,开发商却称是代理公司制作预售合同文笔实物导致。请问律师我们需要如何维权? 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评论: 开发商的说法是在推卸责任,购房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周女士和开发商,从法律上讲,合同首采文意主意(以写入合同的文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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