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0年*二次部务会议于2010年11月5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目录
**章 总则
*二章 许可条件和程序
*三章 监督管理
*四章 法律责任
*五章 附则
**章 总则
**条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工作,防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环境,根据《*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申请、审批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指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产品。
*三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鼓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发展。
省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人民**相关部门编制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应当依照集中处理的要求,合理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处理企业变化等有关情况,每五年修订一次。
*四条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人体健康的要求。
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五条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许可工作。
*六条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章 许可条件和程序
*七条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
(二)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容器及*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
(三)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四)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条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条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公众意见,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核实。
*十条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十一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二)处理设施地址;
(三)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
(四)主要处理设施、设备及运行参数;
(五)处理能力;
(六)有效期限;
(七)颁发日期和证书编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规定。
*十二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变更手续。
*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
(一)增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类别的;
(二)新建处理设施的;
(三)改建、扩建原有处理设施的;
(四)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过资格证书确定的处理能力20%以上的。
*十四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修订后,原发证机关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市场变化等有关情况,对拟继续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企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换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十五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拟终止处理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对未处置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作出妥善处理,并在采取上述措施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由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注销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
终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对其经营设施、场所进行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经评估需要治理修复的,应当依法承担治理修复责任。
*十六条禁止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者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规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禁止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处理活动。
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三章 监督管理
*十七条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颁发情况报省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公众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公开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
*十九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应当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日常监测。监测报告应当保存3年以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性监测。监督性监测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二十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应当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向发证机关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有关要求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四章 法律责任
*二十一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一)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规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变更、换证、注销手续的。
*二十二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一)擅自关闭、闲置、拆除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经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二)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
*二十三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处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二十四条伪造、变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处理资格证书,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规定,按照《*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章 附则
*二十六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企业,应当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日内,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逾期不申请的,不得继续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
*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词条
词条说明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0年*二次部务会议于2010年11月5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目录 **章 总则 *二章 许可条件和程序 *三章 监督管理 *四章 法律责任 *五章 附则 **章 总则 **条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
十几年以来,我公司一直致力于对生活杂线的回收与处理设备的开发与研究,例如废旧杂线,毛丝线,汽车点路线,通讯线,有线电视线等等。经过多年的客户实践与技术革新,开发出了由铜米破碎机(配有粉碎降温功能装置)、铜米机以及灰尘。纤维收集系统三部分组成的新型铜米机。 新型铜米机不仅具有回收率高的特点,更具备了结构新颖、安装便捷、操作简单和节省生产电费的多种优点。除此之外,还要为大家特意介绍的一个特点就是新型
1号废紫铜 铜含量在96%(含96%)以上的紫铜线或紫铜板、管。参照美国ISRI标准,直径或厚度应为1/16英寸以上。 2号废紫铜 含铜量在94-96%的紫铜线和紫铜板、管。参照美国ISRI标准,直径或厚度应为1/16英寸以下。 其它废紫铜 低于以上1号废铜、2号废铜含量的紫铜废料,由各种纯铜废料组成,包括废铜线或板、管等,铜含量一般不低于75%。 ———————— 以上品质较好的废铜线可以直接
电路板回收设备生产厂家呼吁大家关注废旧电子产品处理关注健康关注环保
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是个日新月异的世界,特别是科技技术更是突飞猛进,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子产品日渐趋于普通化,大众化,使得电子产品垃圾产生越来越多,较主要的就是电路板(废旧电路板)和线路板(废旧线路板)是越来越多,随处可见,这些电子垃圾如果不处理会对人体和我们的环境造成非常大的危害!为了我们的美好生活和后代的正常生长发育,那么对废旧电路板回收(旧电路板回收)和废旧线路板回收(旧线路板回收)利用
公司名: 滑县道口北斗星静电分离设备厂
联系人: 李建堂
电 话: 0372-8161200
手 机: 13213287684
微 信: 13213287684
地 址: 河南安阳滑县滑县卫西开发区
邮 编: 456400
网 址: jsflsb.cn.b2b168.com
公司名: 滑县道口北斗星静电分离设备厂
联系人: 李建堂
手 机: 13213287684
电 话: 0372-8161200
地 址: 河南安阳滑县滑县卫西开发区
邮 编: 456400
网 址: jsflsb.cn.b2b168.com
¥13000.00
¥46000.00
¥32000.00
直线筛不锈钢直线振动筛颗粒粉末分离筛选机电动分选机工业震动筛
¥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