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和承包本质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职工之间为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否订立和如何订立,对于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有重大影响。所以,武汉法律顾问指出,劳资双方在招聘或受聘进入劳动关系时,应该考虑将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头等大事来付诸实施,以免留下隐患

    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但对解决劳动争议有很大作用。特别在你并不想炒老板鱿鱼时,还是尽量通过调解解决争议为好。调解不成,就得申请仲裁了。根据规定,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要以书面形式向仲裁**申请仲裁。仲裁**应当自收到申诉书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过30日。

    停薪留职人员在约定期满后,未与单位办理延续手续,也未对单位付出实际劳动,而单位未对其支付劳动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已没有劳动权利义务,单位可行使对空壳劳动关系的单方解除权。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当劳动者就报酬被拖欠、克扣与雇佣方发生纠纷时,有关方面判断争议发生的时间,不能简单地把发薪日未发薪视为争议发生之日,而应以劳动者追索被拒绝之日算起,以避免不法单位借助时效来逃避法律责任。

    企业辞退、解聘或开除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本是正常现象。但由于一些企业开具的处理意见书中使用的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印章,而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印章,结果被劳动仲裁部门认定为无效;用人单位变动员工工作岗位未进行转岗培训,员工拒绝服从安排,从而引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相关程序而认定其决定无效。上述现象在国内许多企业都存在。这就告诉用人单位:企业在处理劳动纠纷、争议时应依法进行,否则将会形成无效处理意见,无法及时处理犯错误的员工,还白白浪费了精力和时间。

    企业在处理劳动纠纷、争议过程中容易忽略的法律问题还有:处理证据不充分,缺少有力证明;忽视处理时效性规定和处理书送达手续不完善等,以上任何一个方面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企业处理意见无效。企业处理劳动纠纷、争议留有法律漏洞的现象说明,一些企业处理员工存在随意性,没有充分重视员工的辩驳权利,以为劳动纠纷争议处理仅是企业内部管理问题,而没有意识到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程序严格执行。企业如果继续忽视这些问题,被处理员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仲裁,不仅人力资源管理无法正常进行,而且企业的声誉也会受到损害。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你与单位或老板发生了劳动争议,首先应与单位或老板进行协商,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协商虽然不是法定程序,但却是解决一般争议较常用的方法。也是较有效不伤和气的办法。

     更多法律常识请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网!

    -->
    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专注于企业法律咨询等

  • 词条

    词条说明

  •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网教HR如何判断劳动争议案件的胜算把握

    对于HR来说,发生劳动争议是较头疼的了;被员工告上法庭,不免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平日里听你指挥的员工,现在把你告到法庭,平起平坐在公堂之上,你不但不能再对他发号施令,而且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等都将受到法律的质疑。也有的员工来时信誓旦旦,让他签合同、协议时,他眼也不眨一下全盘接受,是够爽气的;可走时也爽气,管你说他违约还是缺德,给你来个“黄鹤一去不复返”,如果主动追究他们的责任,这官司能赢吗? 很多人

  • 合同的变更是什么?

    武汉法律顾问解释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改变合同当事人、仅就合同关系的内容所作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有以下几种: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 如何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变更的一般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未变更的推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债权转让的禁止】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

  • 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

    临时工作为非正式员工,当遭遇工伤时候如何索要工伤赔偿呢?本文为你解答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 临时工的工伤赔偿: 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

联系方式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八方资源网!

公司名: 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女士

电 话: 027-88515709

手 机: 13387543047

微 信: 13387543047

地 址: 湖北武汉武汉市中北路世纪大厦1201

邮 编: 430071

网 址: zhongxiaoqiye.cn.b2b168.com

八方资源网提醒您:
1、本信息由八方资源网用户发布,八方资源网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请自行甄别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2、跟进信息之前,请仔细核验对方资质,所有预付定金或付款至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存在诈骗风险,请提高警惕!
    联系方式

公司名: 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女士

手 机: 13387543047

电 话: 027-88515709

地 址: 湖北武汉武汉市中北路世纪大厦1201

邮 编: 430071

网 址: zhongxiaoqiye.cn.b2b168.com

    相关企业
    商家产品系列
  • 产品推荐
  • 资讯推荐
关于八方 | 八方币 | 招商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费注册 | 一元广告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八方业务| 汇款方式 | 商务洽谈室 | 投诉举报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