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律顾问解释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改变合同当事人、仅就合同关系的内容所作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有以下几种: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2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选择了变更合同的;
3 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对合同内容进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已变更的内容发生变更后的效力,而未变更的内容继续有效,已履行的合同义务或已发生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因变更而失效。
更多法律常识请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网!
词条
词条说明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变更的一般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未变更的推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债权转让的禁止】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
租赁合同 【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过二十年。**过二十年的,**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
【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内容的补充】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的效力相同】 【合同内容不明时的履行原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
借款合同 【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形式与内容】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担保】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借款人的告知义
公司名: 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女士
电 话: 027-88515709
手 机: 13387543047
微 信: 13387543047
地 址: 湖北武汉武汉市中北路世纪大厦1201
邮 编: 430071
公司名: 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女士
手 机: 13387543047
电 话: 027-88515709
地 址: 湖北武汉武汉市中北路世纪大厦1201
邮 编: 430071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拥有丰富的法律资源
¥1999.00
¥5500.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