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标被侵权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商标侵权事件很常见,但很多往往不是企业间的侵权。你一定见过地摊上很多小摊小贩在低价贩卖李宁、乔丹等**品牌的产品,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这些低价的产品往往不是正品。如果仅仅起诉这些小摊小贩的话很难让自己的权利得到**,那么作为被侵权的公司应该如何维权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奢侈品LV 的做法。  

    据新闻报道,**奢侈品企业路易威登马利蒂(LV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向宁波中院分别起诉宁波海曙区城隍庙购物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系宁波城隍庙商业步行街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宁波莱迪丹顿商贸有限公司(系宁波颐高莱迪时尚广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以及在上述两个购物广场经营的6个业主,索赔近330万元。

    LV公司发现位于宁波天一商圈的城隍庙商业步行街市场、宁波颐高莱迪时尚广场这两家购物广场等商户在卖假的LVLV公司经过调查后向市场管理方寄送了警告函,要求收到该函后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众商户的售假行为。但是经过多次的寄送警告函后还发现该商业步行街等依然存在很多商户卖假的LV产品。LV公司较终把市场管理方和商户一起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LV公司继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全国多地开展诉讼维权之后,**在浙江开打起维权官司。该案择日开庭审理。很多人或许对于LV公司把市场管理方列为被告感觉到奇怪,其实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五十二条*(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该LV 公司多次向市场管理方寄送了警告函,但由于市场管理方怠于履行管理职责,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所以LV 公司有权起诉管理方应就商户的侵权行为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把管理方一起列为被告,能有效**判决结果的执行不至于因为被告方的经济原因无法**自己获赔偿的权利。

         希望以上的案例能为中山企业公司维权之路上提供帮助。我公司——广州粤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国家*的涉外**代理机构,同时也是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的仅有的两家**服务援助机构之一。由我公司代理的专利申请**过四万件、商标申请近万件,尤其是发明**的申请量及授权量多年来均稳居广东省**名,是广东省一获评“首届2012年度中国优秀**代理机构”,至今已连续获得两届中国优秀代理机构;并成功代理了一系列在国内外具有相当影响力的**侵权、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诉讼。

        



    广州粤高**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专注于商标,**,版权,知识产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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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词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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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该处罚办法的热点内容,希望对中山的广大朋友们、公司企业有所帮助。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对该《处罚办法》进行了解读。针对如何**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权的问题,杨红灿表示,《处罚办法》规定*九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和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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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世界经济论坛新*者年会——2014年夏季达沃斯*八届年会上出席并致辞,他还表示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更要依法惩处,包括实行巨额赔偿惩罚,使违法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为创新助力。 从上述中可以看出**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是加强趋势,可见国家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个人认为国家之所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因为综合国力的竞争的核心是经济的竞争,而如今经济竞争取决于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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