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名称一般应当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组成。名称顺序一般为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 1、化妆品的商标名分为注册商标和未经注册商标。 2、化妆品的通用名应当准确、客观,可以是表明产品主要原料或描述产品用途、使用部位等的文字。 3、化妆品的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真实的物理性状或外观形态。 约定俗成、习惯使用的化妆品名称可省略通用名、属性名。 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时,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可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包括颜色或色号、防晒指数、气味、适用发质、肤质或特定人群等内容。
词条
词条说明
新食品原料申请材料要求 新食品原料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成册,逐页标明页码,各项间应当有区分标志: (一)申请表; (二)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 (三)*性评估报告; (四)生产工艺; (五)执行的相关标准(包括*要求、质量规格、检验方法等); (六)标签及说明书; (七)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性评估资料; (八)申报委托书(委托代理申报时提供); (九)有助于评审的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补充资料的要求有什么调整? 审评机构认为需要注册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注册申请人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材料。注册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或者未完成补正的,不足以证明产品*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审评机构应当终止审评,提出不予注册的建议。 -----------------------------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材料目录 注册申请产品应具有充足的科学依据。注册申请人不仅应提供科学依据的来源、目录和全文,还应与产品的配方、工艺等技术要求进行研究比对,并按照申请材料要求,逐项对产品*性、保健功能、质量可控性进行论证和综述。 (1)产品生产国(地区)**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为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2)产品生产国(地区)**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
原则上应该使用国外产品的包装进入中国,再贴中文标签。但实际中很多的情况是:国外的配方中有中国法规禁用的成分,包装的功效宣传也不符合中国法规的要求(例如药妆),那么就只能修改包装设计,制作符合中国法规要求的包装,修改包括删除禁用成分,删除或修改夸大性功效宣传。另外,产品一旦送检,检测机构就会对样品进行封包,封样会随同其他资料一同送药监局审查,所以一旦送检,包装和配方都不能再改。因此,我们的技术老师
公司名: 北京鑫金证国际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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