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效期四年。 申请人申请延续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期满4个月前提出申请。 因补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而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在领取补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后15日内提出延续申请,但补发申请应当在该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期满4个月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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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广电总局获悉,今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播放时长不得**过1分钟,且不得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也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 近日,广电总局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 通知称,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播出医疗养生类节目,*广播电视机构、全国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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