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闽台地区“食药署”发布*1051607584号公告:修订化妆品中可宣传用语和不可宣传用语示例,该规定将于2017年4月1日实施。 该公告明确了化妆品营销中不得使用的宣传用语包括涉及医疗效果和虚假夸大用语2大类。在涉及医疗效果宣传中不得涉及**、减轻、改善和预防等用语,不得涉及整形外科之用语。在涉及虚假和夸大用语方面,不得使用活化/刺激毛囊、增强/加抵抗力/自体防御力/防护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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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说明
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持续下滑的大背景下,美妆一枝*秀。在阿里巴巴的线上电商消费中,女性消费贡献占据75%,其中在美妆市场女性消费贡献**过83%。所谓女人的钱较好赚,而其中美妆尤甚。2015年中国美妆产品的零售交易规模达到了4846亿元,年增长率约为20%,比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值高出近10个百分点,成为快速消费品行业的风口。 然而想站在这一风口的不只是中国美妆品牌,“韩日美妆品牌增长也非常*,且它
附件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试行) 一、基本原则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是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设计试验获得产品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产品配方设计、生产工艺、配制使用、包装规格和包装材料选择、产品贮存条件和保质期的确定等提供支持性信息。 二、适用范围 本研究要求适用于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
保健食品注册涉及的机构 检测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专院校或研究院等) (2)初审机构(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评审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4)评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
广州市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6年*108号)(以下简称《公告》)等要求,《化妆品*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等相关单位可登陆国家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WS01/CL1870/14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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