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欢迎来电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北京房屋拆迁律师百姓行使监督权,公安部出规定了!

     拆迁律师近年来,关于警执不严的问题以及过度执的问题,始终是网上热议的焦点。公机关是人民的卫士,其执能力和水平关系着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公机关也是国家的暴机构,一旦滥用职权,非常有可能给相对人造成很大的伤害。

    俗话说仓廪实而知礼节,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的上升,人民的法治意识也逐渐提高,人民对建立一支高执水平的警队伍的呼声越来越高,大家热切希望剔除过去诸如“按闹分配”、“人情执”等社会弊病。村民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将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建立村务档案。因此,提高公机关的执水平,针对公机关的执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问责机制就非常必要了。

    但罗马不是*建成的,新的社会,人口基数大且流动性太强,出现的问题也是纷繁复杂。

    想要提高警队伍执水平,内部自我检查还不够,还需要来自外界的监督,而外界的监督则需要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才行。身为一名行政诉讼律师,办理的案件越多,越能够感受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在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信息就如同战场上的旗帜,对办案有着**、带动乃至支撑的作用。因为现在房屋市场变化较快,如果评估报告作出时间较长,就更不能真实反映其在征收实际发生时的价值,也就无法作为合理被拆迁人的依据。没有信息,不知道案件如何入手;没有信息,不知道证据该如何搜集;没有信息,甚至连案件都不能启动。

    对此,为了**人民的知情权,安部充分听取了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后,在2018年8月23日发布了《公部关于印发<公机关执公开规定>的通知》,将《公机关执公开规定》(下称《规定》)印发至各省级公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局。

    《规定》共六章四十一条,除*章总则以外,几章分则分别从向社会公开、向特定对象公开、网上公开办事、监督和**几个方面对公机关执行为的公开进行了规定。

    《规定》中,值得广大群众注意的有:

    公机关应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三)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受理范围、受理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申请条件及要求、办理程序及期限和对外法律文书式样,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四)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六)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另外,根据《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结果的生效法律文书,公机关应当逐步向社会公开。

    笔者认为,《规定》的出台对公机关执信息的公开有着重大意义,也是公法治水平的提升的进一步**。广大百姓如果认为公机关在执过程中存在信息不透明、不依法公开、不出具手续、回执的情况,不妨读一读《规定》,相信你会有所收获。

    向特定对象公开:

    公机关应当通过提供查询的方式,向报案或者控告的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家属公开下列执信息:

    (一)办案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刑事立、移送审查起诉、终止查、撤销案件等情况,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

    (三)行政案件受案、办理结果。

    公机关在接受报案时,应当告知报案或者控告的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家属前款所列执信息的查询方式和途径。

    同时还对期限进行了规定,向特定对象提供执信息查询服务,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

    以后,大家如果发现法定期限内公机关没有在期限内没有对应当公开的信息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可以引用这个法律条文要求其依法公开!拒不履行的,咱们可以起诉告他。

    另外,此次《规定》当中,还对网上公开办事专门进行了规定,充分**了民众查询信息公开的便捷性。

    《规定》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对于大众对公机关的监督将更加有**,公机关的执也将更加规范

    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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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主体】

      原告(委托人):曹女士

      委托代理人:陈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商丘市某县(以下简称县**)

      审理:商丘市中级人民

      案由:确认行为违法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曹女士诉称,曹女士与其丈夫赵先生是河南省商丘市某县郊区某村农村农民,承包本村耕地3.5亩,响应国家勤劳致富的号召,建设熟菜大棚,经营时令蔬菜,一家人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14年4月份,该县某纺织公司二期工程在某强行曹女士的耕地,将其夫妻二人的蔬菜大棚夷为平地,原告一家人的生活希望几乎破灭。而且一定要谨记,只要被拆迁人没有对相关影响权利义务的文书提起程序,那这些文件对被拆迁人就是生效的,作出该文件的部门随时都可以执行。原告认为县某纺织公司二期工程大规模占地使用行为涉及到严重违法,没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其行为是被告实施工业园区建设引起和发生的,应有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律师

    【裁判结果:未批先占违法】

     商丘市中级人民审理查明,原告曹女士的承包土地于2014年4月份被县某纺织公司二期工程占有使用。2015年初,被告县**实施2015年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新区建设,开始拟征收包括原告承包耕地在内的共计28.5795公顷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备案。”被告某县**在没有向河南省办理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原告曹女士的耕地进行新区建设,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被诉行为明显违法。2015年8月份,被告县**即为县某纺织公司二期工程占有使用的土地发布听证公告、举行听证、发布该项目的拆迁安置方案以及报请行政机关批准等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5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组织实施,并将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安置方案报市、县批准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裁决。拆迁方在这类的文件材料中经常存在不标注复议或者诉讼期限的情况。、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但是被告县**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将征收土地相关文件进行过公告,违法法定程序。原告曹女士的承包耕地与2014年4月份被县某纺织公司二期工程强行占有使用未办理征收土地的相关手续,虽然被告县**辩称县国土局对该县某纺织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庭审中没有提供证据证实,其辩称涉案土地是县某纺织公司的私自行为、非**行为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认定涉案土地是被告县**实施的。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据此认为,被告县**在手续未办妥的情况下让县某纺织公司强行占有使用原告承包的耕地,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且违反法定程序,其法律责任依法应由被告县**承担。被告县**辩称涉案土地是县某纺织公司的私自行为、非**行为,因没有证据证明不予认定。此后,尽管就涉案集体土地的征收已获得国土部门的规划批复,但并不能改变被告未批先占的违法事实。以后,大家如果发现法定期限内公机关没有在期限内没有对应当公开的信息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可以引用这个法律条文要求其依法公开。据此,确认被告县**未经法定程序即征收原告蔬菜大棚及其土地的行为违法,原告胜诉。

    【律师说法:被告举证不能是本案胜诉的关键所在】

    本案的代理律师陈军表示,拆迁维权案件中,被告提供的证据是确认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虽然本案在前述土地违法查处申请及在向有关提起的相关诉讼中取得的证据,成为了此案中认定被告县**行为违法的关键依据。但是对被告没能提供证据证明的事实的反驳,却是本案胜诉的关键,根据《行政诉讼法》*67条规定:“人民应当在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1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三十二条和*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北京房屋拆迁律师租赁房屋因**征收而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依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在本案中,被告对本案行为合法性未能举证证实,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而如何科学合理的举证、质证以及运用证据规则反驳对方观点,便是专业维权律师的功夫所在,一般当事人很难做好。作为被征收人,要相信维权律师,依靠维权律师,是较终赢得胜利的重中之重。



    高先生家住河北省某市某区某村,是该村的村民。高先生拥有着自己的一处合法房屋,本想着依靠一点自己的小生意安稳度日,但没想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2008 年 5 月,高先生所在村村改造计划于经某市**批准,并被列为 2009 年某市城中村重点改造项目,某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于 2009 年 10 月 19 日至 2009 年 10 月 25 日在改造村址范围内对某村改造实施方案进行了公示,但高先生对上述事实并不知情。要知道企业的前期投入的资金往往是十分大的,这么大的一笔资金,即便放到银行,每天的利息都是十分可观的。作为一为勤勤恳恳的庄稼人,高先生想到的就是配合**工作,得到合理的就好,于是高先生于 2010 年 8 月 29 日与某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村民拆迁安置协议》,但这份协议的并不合理,甚至可以说是把高先生玩弄于股掌之中。北京拆迁律师

    【办案过程】

    经过漫长的自我维权与四处求助后,走投无路的高先生通过同村人的口口相传得知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是北京拆迁团队,已经成功代理了本村的多数案件,争取了的。于是高先生上京找到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臧云接见了高先生,在了解了案件具体情况后,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臧云律师意识到需要立即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权,于是决定接受高先生的委托,帮其讨回应有的合法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条例》*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

    辑:申请信息公开,得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竟是颁证后补交!

    在接受高先生的委托后,臧云律师遂即指导高先生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向某市建设局申请信息公开,从而获知:2010 年 1 月 10 日某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办理“某村拆迁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许可证,向某市建设局所属某市拆迁安置办公室提交了某市发展和改革会关于同意某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某村拆迁改造项目进行一级开发的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某村拆迁改造国有土地批准文件的函、某市某区某村改造实施方案、中国建设某分行资金、中国工商资信证明书等材料。某市建设局于 2010 年 1 月 28 日向某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字【2010】* 1 号)。福建省规定,土地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是农民没有土地可承包的的情况下,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费支付给被农民。而后在 2010 年 6 月 3 日、2011 年 11 月 16 日、2011 年 11 月 25 日、2012 年 8 月 21 日,某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取得该拆迁改造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件,这才在得到《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才提交给某市建设局。北京房屋拆迁律师

    *二辑:申请行政复议,违法颁发许可证行为终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

    在得此信息后,臧云律师马上意识到这是典型的违法颁发许可证的行政行为,于是指导高先生掌握时机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某市建设局向某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字【2010】* 1 号)的行政行为违法。但按照通常情况来说,安置房都是可以买卖的,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前提是产前安置房要取得房屋所有权和产权证,并且相关政策没有对房屋转卖进行限制。

    在复议中,臧云律师提出,某市建设局颁发许可证的行为程序违法,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其发证行为直接导致了高先生的房屋被拆除,高先生与某市建设局的发证行为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虽然某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参加此行政复议前,向某市建设局所属某市拆迁安置办公室补交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在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时,提交的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而不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此,为了**人民的知情权,安部充分听取了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后,在2018年8月23日发布了《公部关于印发<。某市建设局所属某市拆迁安置办公室收到某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申请材料后,颁发《房屋拆迁许可》,不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另查明,某市印发的《某市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某市建设局所属某市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核发《房屋拆迁许可正》”。北京房屋律师

    较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过认真的审慎核查认可了臧云律师的观点,但鉴于该项目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基本完成,《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字【2010】* 1 号)也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撤销该《房屋拆迁许可证》可能会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而已没有实际意义。我国各省**针对本省土地费的分配比例作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村委会可以留取土地费的10%-30%之间,用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续发展,比如修建村里公共设施、村学校、村道路等等。

    高先生拿到的胜诉,心情激动不已,当即编辑感谢信通过微信发送给臧律师。

    你好!在这炎夏之日,我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和无限的感激写下这封信,向您表达我的敬意和感谢。

    首先让我向你致以衷心的感谢,感谢你对我的关心、关怀和帮助。在我较彷徨无助的时候,是你及时伸出了援助之手,不仅在业务上帮助了我、更在精神上鼓励了我。你认真用心的研究我的材料,在网络上不厌其烦的和我沟通,及时给予我建议;为了更好的帮助我,留下你的电话,便于时间了解事情的进展,为我做出相应对策。另外,此次《规定》当中,还对网上公开办事专门进行了规定,充分**了民众查询信息公开的便捷性。你这份对待朋友的热心、对待业务的认真,让我万分敬佩!

    【律师说法】

    本案是典型的违法发放《拆迁许可证》的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县级以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本案中某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某市建设局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时,提交的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而不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本案提起复议前才向某市建设局所属某市拆迁安置办公室补交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法行为昭然若揭。但罗马不是*建成的,新的社会,人口基数大且流动性太强,出现的问题也是纷繁复杂。同时说明,广大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敢于拿起法律的,依法维权,争取自身的合法利益!

    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议决定书:确认办法《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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