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例如,按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某一方所有。假如,父母生前未办理遗嘱公证,那么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归儿子儿媳共同
执业经历:戴律师于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考试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公**律事务等领域经验丰富,思路清晰*特,积累了大量成功和典型的案例。委托人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德国、日本、比利时等国家的公民和法人。 戴律师始终坚持“专业、诚信、精益求精”的办案理念,其专业办案风格获得委托人高度评价。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简介
申伦的发端是一群怀揣法治梦想,期待个人价值与法律服务市场需求相契合的年轻律师,在踏入执业律师大门时即已种下的心愿。而这颗初的愿望种子就与这样一群年轻人开始共同成长,经历风雨,也享受阳光。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6月,目前拥有一支学历高、素质好、业务精、阵容整齐的专业律师队伍,上海总部有执业律师46名,均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及培训,具有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2018年11月,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正式进驻天津,成立了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选在市中心鼓楼商圈国际5A**写字楼——中粮广场,优越的地理位置,便捷的交通网络,为客户来访、律师办公提供了得天*厚的方便条件。
申伦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为众多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提供了*的法律服务,除精通传统民事代理、刑事辩护业务外,还在复杂民商事案件的再审抗诉以及银行金融业、不良资产、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并购、资产重组、国际贸易等多项领域成绩显著。
12月14日,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向本报咨询遗产该如何分配的问题。
隋先生说,当初隋先生的父亲兄弟几个约定谁赡养老人谁继承房产,隋先生的父亲保管着房产证,并一个人赡养老人直到去世。
现在爷爷去世,隋先生的父亲要办理房子更名,隋先生的叔叔却不同意,叔叔的户口在隋先生爷爷房子名下,他说住着可以,房产证不能改名,改就得有他一份。
另外隋先生的姑姑一直没有照顾老人,现在也想分得一部分。现在,隋先生的叔叔既不诉讼分房子,也不让隋先生的父亲搬家,只是一直拖着。隋先生听说房屋遗产纠纷诉讼有时限,过了时限就不能诉讼了,他想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戴律师解答:
继承法中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遗产未分割前处于共有状态,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随时可以提出分割共有物的请求,所以本案中,不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另外,隋先生的父亲、叔叔、姑姑都有继承权。但隋先生的姑姑和叔叔有赡养能力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在遗产继承上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词条
词条说明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要对方协助房产过户,分期分割离婚财产、分期支付抚养费等重大事宜的,仅仅到民政局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不具有较好的法律**,如果对方违约,还是要再打一次官司,如果通过法院处理,法院会以调解书的方式对双方的离婚协议进行**确认,如一方违约,可以*再打官司,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处理更具有法律**性。减免规定: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法院申请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
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民事案件的审判有相应的审理期限的规定,自法院立案之日起,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可以延长。所以,对于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不上诉,且对方当事人能够顺利送达的情况下,自法院立案之日起,整个诉讼流程大概
陈某认为,根据《物权法》*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据此原告之父和被告之间的互换行为应当依法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没有合法进行登记的互换行为是无效。既然行为无效。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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