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点评: 问题三: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可否随意调岗? 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问题四:员工不服调岗拒不到岗,可否认定为旷工? 由于调岗往往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譬如薪酬标准,所以往往会受到员工的抵制,有的是明确表示拒绝,在单位态度也比较强硬的情况下,一些职工较常见的做法就是“以调岗不合理为由拒绝上班”。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否以“旷工”之名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或者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以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基于两个重要前提:**,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的依据。*二,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即属于旷工。 所以,对于员工不服从调岗,企业应当注意审查调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急于做出处分决定,在双方处于争议状态(特别是员工已申请仲裁)的情况下,单方的处分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无效。 问题五:保密协议规定“涉秘人员合同终止/解除前公司有权调岗”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条款的内容当属于双方当事人意思 自治的范畴,如果合同中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段时间内,公司有权调整其岗位。这样的约定对合同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劳动者一方**履行。
词条
词条说明
李先生在深圳市中区某企业工作了4年,因为家庭原因,李先生要离开深圳,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转移相关社会保险档案。但李先生办理手续时发现,企业欠缴自己半年多的相关社会保险。单位辩称,其中半年是试用期,企业不能为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经过咨询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后,李先生得知公司此举明显违反了《劳动法》。 李先生称,4年前他通过一家中介机构介绍,来到中区一家食品厂工作。当时,李先生与单位协商,试用期半年,合格
2012年4月28日**发布了重新修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统称《特别规定》),与1988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统称《规定》)相比,《特别规定》具有以下六大亮点。 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点评: 亮点一:适用范围的规定更加准确,体现了时代的特点。 2012年《特别规定》*二条规定“*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地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等用人单
境外人士在中国购房越来越普遍,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早在2006年7月,*、*、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外汇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规定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同时规定了外汇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该意见的要求审核个人购房的资金
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针对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做出详细阐述。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地区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职工所缴纳的公积金归谁所有?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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