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律顾问:劳动合同变更程序?

    劳动合同怎么变更,具体程序是怎么样的,下面武汉法律顾问将给你一一道来。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为提出变更的要约,承诺和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如下:

    提出变更的要约: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承诺:

        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由于劳动法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如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变更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更多法律常识请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网!

    -->
    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专注于企业法律咨询等

  • 词条

    词条说明

  • 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

    临时工作为非正式员工,当遭遇工伤时候如何索要工伤赔偿呢?本文为你解答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 临时工的工伤赔偿: 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

  • 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定义】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口头订立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劳动者可在多个单位服务】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

  • 常见劳动纠纷的处理对策

    租赁合同 【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过二十年。**过二十年的,**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

  • 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 【定义与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合同形式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招标投标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建设工程的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

联系方式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八方资源网!

公司名: 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女士

电 话: 027-88515709

手 机: 13387543047

微 信: 13387543047

地 址: 湖北武汉武汉市中北路世纪大厦1201

邮 编: 430071

网 址: zhongxiaoqiye.cn.b2b168.com

八方资源网提醒您:
1、本信息由八方资源网用户发布,八方资源网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请自行甄别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2、跟进信息之前,请仔细核验对方资质,所有预付定金或付款至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存在诈骗风险,请提高警惕!
    联系方式

公司名: 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女士

手 机: 13387543047

电 话: 027-88515709

地 址: 湖北武汉武汉市中北路世纪大厦1201

邮 编: 430071

网 址: zhongxiaoqiye.cn.b2b168.com

    相关企业
    商家产品系列
  • 产品推荐
  • 资讯推荐
关于八方 | 八方币 | 招商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费注册 | 一元广告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八方业务| 汇款方式 | 商务洽谈室 | 投诉举报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