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有哪些?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其中,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包括无乳糖配方食品或者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或者氨基酸配方食品、早产或者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和母乳营养补充剂等;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者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有: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全营养配方食品,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肌肉衰减综合征全营养配方食品,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常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有:营养素组件(蛋白质组件、脂肪组件、碳水化合物组件),电解质配方,增稠组件,流质配方和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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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食药监办妆〔2016〕442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涉及化妆品功能宣称和标签标识违法违规问题的投诉举报明显增加(以网售**类产品为主),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的此类案件也明显增加(详见各级监管部门网站的行政处罚公告),为加强化妆品功能宣称和标签标识的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化妆品*,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开展自查
**条 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保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规定。 *二条 化妆品行政许可是指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进口等的审批工作。 *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 *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管理工作。 *五条 国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化妆品
保健食品注册基础知识 1、什么是保健食品?什么样的产品可以注册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系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为目的的食品。所以欲注册保健食品的产品,必须具有三种属性: (1)食品属性; (2)功能属性,具有特定的功能; (3)非药品属性。 2、保健食品的分类?保健食品可以申请的功能有哪些?一个产品可以申请几个功能? 保健食品主要分为营养素补充剂和
保健食品再注册----申报资料具体要求 保健食品再注册申报资料具体要求 (一)五年内销售情况的总结应包括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各年销售量、销售区域、食用人群等。 (二)五年内对产品反馈情况总结,应包括监督管理部门抽查的结果报告和中国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总结报告。 (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较小销售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没有销售的,可不提供)。 (四)进口保健食品申请再注册,如申请人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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