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较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是不同的,前者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而后者则属于行政方面的处罚了。但就刑事拘留来看,这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不能无期限的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留。那到底刑事拘留的较长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拘留的较长时间是多久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期间能办取保候审吗


    1、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确有悔罪表现的可取保候审。


    2、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3、家属只要符合保证人条件,就可以担保。


    三、刑事拘留的对象有哪些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61条的规定,拘留的对象应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较长时限为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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