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案件可以取保候审?
在面临亲友被关押或者被刑拘时,很多人无法与之保持联系,往往不知所措。事实上,满足一定条件的
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那么什么样的案件可以取保候审呢?徐义明律师取保候审的条件做出了梳理
。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徐义明律师提示,很多时候被关押或者刑拘的人的家属对法律规定及程序不熟悉,并不了解取保候审的
标准,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下能够取保候审。想要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越快办理取保
候审越好。正常情况下的刑事拘留较长是不得**过37天的,如果侦查证据无误会转至检察院,因此实际
操作过程中时间越长越不容易取保候审。*二,委托律师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
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搜集取证。比如,对于正在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
会到医院调取诊断证明或者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并且律师熟悉办理取保候审的整个流程,因此申请取保
候审成功率相对较高。在遇到亲人或者朋友被关押时,通常作为家属或者亲友并不能直接会见,那么就
需要委托律师尽快会见,时间越长,往往案件的发展会越不利。因此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先咨询有
关专业刑辩律师,避免造成更加不利后果。
徐义明律师,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华东律师协会会员,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义明律师,主办诈骗犯罪及金融诈骗、职务犯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非法集资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故意杀人案件、死刑辩护、各地高院再审等全国各地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有精深*到的见解。
总结出刑事案件的代理技巧:深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全面细致了解案情+思维细腻、缜密、清晰、敏捷+准确的辩护方向=成功。辩护风格既注重理论,又注重实践,更注重二者结合下的创新。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排名?徐义明律师深受当事人**,专业靠谱。遇到揪心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家属**时间想知道的就是找到好的刑事辩护律师,做到为犯罪嫌疑人争取较宽大处理,那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排名情况如何?
其实不用纠结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排名,就看刑事律师好不好,如何看刑事律师好不好呢?
**、擅长刑事辩护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排名,专业合适这是基本的要素
第二、刑事律师的收费是否恰当
太高承受不起,太低又怕找到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所以价位合适也是参考,只有做过刑事辩护的律师才了解。
第三、刑事律师的为人、人品
与刑事律师沟通咨询就可以大概判断出,那些说保证、**的,有关系的肯定欺骗成份比较多,正规执业的刑事律师,都是会了解情况后,给予中肯的意见,没有什么事情是**的,刑事律师不会知法犯法。都是按法律程序走,会用自己的专业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给予较好的处理方案。
以上便是南京刑事律师徐义明律师(徐义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取保、会见等)为大家解析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排名。
词条
词条说明
刑事律师的费用怎么收取?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20000元。疑难案件2.5万—5万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20000元。疑难案件2.5万—5万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2000—20000元。疑难案件5万—15万元。4.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条件的,可在上述标准内下浮。(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
刑事辩护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三)一审阶段:3000-3000
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不得恐慌,明确事实,了解法律是首要任务。如有必要,您可以咨询和委托律师。今天我们想告诉你的是律师会议在刑事辩护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的一步——律师会议。在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会议对清楚了
取保候审的条件(一)刑罚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二)变通条件: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证据和程序条件。1、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2、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3、移送起诉后,检
公司名: 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徐义明
电 话: 15951808994
手 机: 15951808994
微 信: 15951808994
地 址: 江苏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
邮 编:
公司名: 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徐义明
手 机: 15951808994
电 话: 15951808994
地 址: 江苏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
邮 编: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拥有丰富的法律资源
¥1999.00
¥5500.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