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非正常撤离中方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

    (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少数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离现象,给中方相关利益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我国的双边经贸往来和地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消较影响。为妥善解决外资非正常撤离后的相关问题,消除各种消较影响,预防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商务部办公厅、外交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部办公厅制订了《外资非正常撤离中方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内容如下:)


    外资非正常撤离中方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




    一、我国已与许多国家缔结了《民商事**协助条约》、《刑事**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具体可参阅/chn/gjwt/tyfl/default.htm),上述条约为有效处理跨国民商事案件、打击刑事犯罪、追捕逃犯奠定了法律基础,为处理外资非正常撤离导致的经济纠纷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外资非正常撤离事件发生后,中方当事人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法院或侦查机关)申请民商事或刑事案件立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各自系统内工作程序及我国和相应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协助条约》或《刑事**协助条约》,通过条约规定的*机关在本国向外方提出**协助请求。外方根据所缔约条约有义务向中方提供**协助(例如向位于该国的诉讼当事人送达传票、起诉书等**文书,调取相关证据,协助调查涉案人员和资金的下落,搜查扣押相关物品等)。


    三、不履行正常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根据较高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公**>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较新规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董事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外国企业或个人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中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在我国法院胜诉后,如败诉的外国当事人在中国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胜诉方可依据中国和相应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协助条约》的相关规定或依据败诉方在国外的财产所在地的法律,请求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


    五、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民商事**协助条约》相互赋予了对方国民与本国国民同等的诉讼权利。中方债权人可据此在已缔约条约国家民事诉讼,有经济困难的我国公民在外诉讼,可根据所在国法律申请相应法律援助。


    六、对较少数恶意逃避欠缴,税额巨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视具体案情通过条约规定的*机关或外交渠道向犯罪嫌疑人逃往国提出引渡请求或刑事诉讼移转请求,以较大程度地确保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追究。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天津行安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天津股权律师,天津破产清算律师,天津劳动纠纷律师等

  • 词条

    词条说明

  • 股权纠纷中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如何确认股东资格1、股东资格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窝里斗陋习以及“共苦容易同甘难”的社会现象的存在,我国近年来争股夺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尤甚。股东身份长期真假不分、扑朔迷离,必然阻碍公司正常经营,增加股东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热情。因此,如何认定股东资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主张股东资格的证据五花八门,既有实际出资证明,也有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

  • 浅谈交通事故伤害与工伤的竞合

    浅谈交通事故伤害与工伤的竞合周传豹 交通事故与工伤,本来不能混为一谈,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些由交通事故伤害与工伤的竞合。每当此时,当事人往往顾此失彼,不能够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笔者现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实际,谈一下当事人应如何正确维权。一、受交通事故伤害与工伤的竞合有哪几种情形?根据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14条*二款的规定,下面2种受交通事故伤害的情形应

  • 2020年劳动纠纷起诉书范本

    原告:张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汉族,地址:四川省XXXX,身份证号码:4407XXXXXX832,联系电话:XXXX。委托代理人:李XX,广东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深圳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深圳市XXXX。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X。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XX年X月至X月工资XXX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XXX元;事实与

  • 外资非正常撤离中方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

    (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少数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离现象,给中方相关利益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我国的双边经贸往来和地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消较影响。为妥善解决外资非正常撤离后的相关问题,消除各种消较影响,预防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商务部办公厅、外交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部办公厅制订了《外资非正常撤离中方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内容如下:)外资非正常撤离中方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

联系方式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八方资源网!

公司名: 天津行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周传豹律师

电 话: 022-59385306

手 机: 13512054105

微 信: 13512054105

地 址: 天津河西陈塘庄美年广场3号楼320

邮 编:

网 址: zcblawyer.b2b168.com

八方资源网提醒您:
1、本信息由八方资源网用户发布,八方资源网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请自行甄别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2、跟进信息之前,请仔细核验对方资质,所有预付定金或付款至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存在诈骗风险,请提高警惕!
    联系方式

公司名: 天津行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周传豹律师

手 机: 13512054105

电 话: 022-59385306

地 址: 天津河西陈塘庄美年广场3号楼320

邮 编:

网 址: zcblawyer.b2b168.com

    相关企业
    商家产品系列
  • 产品推荐
  • 资讯推荐
关于八方 | 八方币 | 招商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费注册 | 一元广告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八方业务| 汇款方式 | 商务洽谈室 | 投诉举报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