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质量*控制要求应有颜色、性状、气味等感观指标。 (二)质量*指标应包含微生物指标(不需检测的除外)和卫生化学指标。 (三)各指标计量单位应符合《化枚品*技术规范》(2015版)有关要求。 (四)产品质量*控制要求中涉及的原料种类和含量范围应与产品配方相符,同时符合《化妆品*技术规范》(2015版)有关要求。 (五)产品质量*控制要求符合国食药监保化[2011]427号文,明确或増加感官指标、卫生化指和微生物指标及检测方法、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各项目内容。原产国的企业标往应翻译 为中文,并有原产国企业的签章。 (六)产品如为境内企业委托境外企业生产后进口的情况,申报时,产品质量*控制要求可以由境内委托方以中文出具,也可以由境外被委托方出具外文原件,同时附中文翻译。 (七)宣称含a-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23%(w/w)的,产品应有pH值指标 油包水(油状产品)、粉状、粉饼类、蜡基类除外〕,并同时注明检验方法。 (八)贮存条件及保质期与产品标签或产品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中相关内容表述应一致,且符合实际情况。保质期格式应标注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九)申请人应提交产品符合《化妆品*技术规范》(2015版)要求的承诺。
词条
词条说明
化妆品与皮肤直接接触,其原料*至关重要。原料使用必须符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和《化妆品*技术规范》(2015版)要求,不得**标使用限用物质,不得违法添加禁用物质。 化妆品中常见限用物质有防晒剂、去屑剂、防腐剂等,只要不**过法规要求的剂量使用在产品中便是*的。 化妆品中常见非法添加的禁用物质有糖皮质激素、汞、抗生素(氯霉素、甲硝唑)、苯酚。 1糖皮质激素 主要用于医疗用药
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一直牵动着行业神经。今日(12月2日),“广东省局禁止在化妆品包装上宣称GMPC认证”的消息,在行业引起热议。根据该消息,“GMPC认证经研究属于夸大内容,以后不允许类似宣称”。 对此,一位接近广东省药监局的行业人士介绍,该消息属实。另有广东地区化妆品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 “从七八月份开始,我们新备案的产品都不让打第三方认证的标识了
在新条例的带动下,化妆品市场必然迎来强监管,而备案将会是强监管的领域之一。 “当前国内化妆品备案已经走入*二阶段,明年将会是*三阶段。”有行业*研发人员介绍,以前国家鼓励化妆品企业多备案,以普及产品备案的重要性,在此过程中存在各地监管部门审核标准和力度不一致的问题。如今随着相关法规“一茬茬的变化”,监管力度也在收紧。明年新条例正式实施后,《化妆品注册与备案资料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9月1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妆品检定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可通过人体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等研究结果,结合文献资料对产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 根据意见稿附带的“功效宣称评价原则表”,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防脱发、**、防晒、祛痘(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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