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博通综合知识管理系统: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章 总则
    
    **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三条 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条 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二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六条 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七条 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八条 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九条 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十一条 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十二条 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十三条 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三章 档案管理
    
    
    
    
    
    *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十六条 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十七条 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执行。
    
    *十八条 高校档案材料归档时间为:
    (一)学校各部门应当在次学年6月底前归档;
    (二)各院系等应当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
    (三)科研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十九条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鉴定和编号。
    
    *二十条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有关部门鉴定并登记造册报校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二十一条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用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防止档案的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对已经破损或者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修复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二十二条 高校档案由高校档案机构保管。在国家需要时,高等学校应当提供所需的档案原件或者复制件。
    *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与其他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项目,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至少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以外,应当将复制件送交高校档案机构保存。
    
    *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中的个人对其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职务活动所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档案材料,高校档案机构可以通过征集、代管等形式进行管理。
    高校档案机构对于与学校有关的各种档案史料的征集,应当制定专门的制度和办法。
    
    *二十五条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遇有特殊情况,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及时处理。
    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由专人负责。
    
    *二十六条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档案统计年报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四章 档案的利用与公布
    
    
    *二十七条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档案。未经高等学校授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学校档案。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对外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或者技术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档案形成单位规定限制利用的。
    
    *二十八条 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均可以利用已公布的档案。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十九条 查阅、摘录、复制未开放的档案,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需要利用的档案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国家秘密,应当经学校保密工作部门批准。
    
    *三十条 高校档案机构提供利用的重要、珍贵档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
    加盖高校档案机构公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三十一条 高校档案开放应当设立专门的阅览室,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着录标准按《档案着录规则》执行),提供开放档案目录、全宗指南、档案馆指南、计算机查询系统等,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三十二条 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一机构。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用于公益目的的,不得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无偿和**提供。
    
    *三十三条 寄存在高校档案机构的档案,归寄存者所有。高校档案机构如果需要向社会提供利用,应当征得寄存者同意。
    
    *三十四条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出版档案史料和公布档案,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同意,并报请校长批准。
    
    *三十五条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档案展览、陈列、建设档案网站等),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应当在相关专业的高年级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
    
    *五章 条件**
    
    
    *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高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保证档案工作的需求。
    
    *三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档案机构提供**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对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或者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馆库,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的要求及时进行改扩建或者新建。
    存放涉密档案应当设有专门库房。
    存放声像、电子等特殊载体档案,应当配置恒温、恒湿、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必要设施。
    
    *三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为档案机构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六章 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下列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
    (二)在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
    (三)在档案学研究及档案史料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高校档案机构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的。
    
    *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档案的;
    (五)不按规定归档,拒绝归档或者将档案据为己有的;
    (六)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章 附则
    
    
    *四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四十二条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高等学校附属单位(包括附属医院、校办企业等)的档案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广东绍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专注于档案管理软件,知识管理系统,档案再利用,移动考勤,OA办公等

  • 词条

    词条说明

  • 文书类电子档案有哪些质量要求?

    会博通档案管理系统*产品经理指出:文书类电子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等,应符合国家档案局令*8号、《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等要求,此外,在办公自动化等业务系统形成并归档保存的电子公文,其质量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完整性 对于同一事由的往来电子公文齐全、完整,电子公文的组件——正本、定稿、公文处理单、集中记录修改过程的彩色留痕稿以及确有必要保存的重要修改稿等齐全、完整;红头、

  • 令人头疼的过期档案,该怎样高效处理呢?

    在高速发展的今天,随着企业的壮大,产生的档案资料也会越来越多,根据国家法规和行业规章,档案都是有保管期限的,**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可以销毁。 对于过期的实体档案进行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鉴定之后,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然后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 要对过期的档案实体进行处理,首先是要找出已过期的档案,形成过期档案清

  • ****乐器品牌:珠江钢琴的档案管理升级之路

    档案管理工作在大型跨国企业内往往由于企业组织分布广、层级多,开展过程遭遇挑战重重。在信息化时代,如何应用好档案管理系统,为档案管理工作增添羽翼?珠江钢琴的档案管理模式,不妨作为参考。 01民族品牌走向世界,产销**实力强悍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年,是一家集钢琴、数码乐器、音乐教育、文化传媒协同发展的综合乐器文化企业,是A股整体上市的乐器文化集团。集团旗下拥有广州、佛山、北京、

  • 助力检察院信息化升级!会博通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来了

    检察档案,是检察院执行法律监督及记录相关工作的真实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为了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检察档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地检察院早已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检察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要建立智慧检务应用体系,包括“加强综合管理应用,完善办公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因此,如何全面科学地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档案管理

联系方式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八方资源网!

公司名: 广东绍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晓佳

电 话: 13826065098

手 机: 13822214364

微 信: 13822214364

地 址: 广东广州天河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广汕二路13号广州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一楼B区3号

邮 编: 510000

网 址: hbtxdy.cn.b2b168.com

八方资源网提醒您:
1、本信息由八方资源网用户发布,八方资源网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请自行甄别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2、跟进信息之前,请仔细核验对方资质,所有预付定金或付款至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存在诈骗风险,请提高警惕!
    联系方式

公司名: 广东绍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晓佳

手 机: 13822214364

电 话: 13826065098

地 址: 广东广州天河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广汕二路13号广州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一楼B区3号

邮 编: 510000

网 址: hbtxdy.cn.b2b168.com

    相关企业
    商家产品系列
  • 产品推荐
  • 资讯推荐
关于八方 | 八方币 | 招商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费注册 | 一元广告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八方业务| 汇款方式 | 商务洽谈室 | 投诉举报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