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词条说明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的经办人。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
公司名: 广东省国信报废汽车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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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广东广州花都区花都区新华街茶园里南路西二巷10号1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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