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处理注意事项

    房产纠纷处理注意事项:

    1、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的相关资料。本条款内容据实填写,特别是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这是双方联系畅通的基础。当联系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通知变更为准。买受人为多人时,应约定所占产权的比例,并且*一个或多个为联系人。

    2、项目建设依据、销售依。根据售楼现场公示内容认真核对,据实填写。建议双方在空白行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约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分摊土地的使用年限。

    3、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主要是依据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商品房的位置、户型、面积、阳台等。

    4、付款方式的约定。首付款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剩余房款的数额和贷款方式。因买受人或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双方约定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出卖人为买受人贷款而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有关约定。

    5、因非双方原因,导致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约定,且不得排除解除合同的权力。本条款需注意的是买受人应当提前掌握贷款银行的贷款政策,确保自己符合贷款要求,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6、面积差异处理。面积差异处理主要是指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方式,在合同中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时的处理办法7、交付条件。交付条件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

    8、签署交接单。如果买受人确认所交付的房屋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出卖人也已确认买受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应当签署房屋交接单。

    9、违约责任的约定。本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有逾期付款、逾期交付、产权登记延期、配套设施延期等,根据对等的原则,双方应按照违约责任约定赔付标准,赔付标准的约定注意双方对等原则。

    10、双方经协商设立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约定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昌平区民间借贷律师,昌平区劳动争议律师,昌平区合同律师,昌平区租赁合同律师,昌平区律师,昌平区律师事务所等

  • 词条

    词条说明

  • 昌平区工程款、合同款、借款-欠款清收律师、强制执行律师电话

    执业理念:伸张正义、敬业负责、崇尚法治,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更是我们的不懈追求。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赔偿、死亡赔偿)、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

  • 肇事人不知道交通事故而驶离现场,保险公司应理赔|保险理赔案例

    裁判总结:1、本案肇事人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约定: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据此保险公司不予理赔。2、法院认为:首先肇事人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逃逸。其次,对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的解释,应当结合保险条款上下文、日常生活逻辑及案件具体事实作出合理解释。条款的含义应当符合该领域合同条款的规制目的。

  • 昌平区交通事故律师联系电话

    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赔偿、死亡赔偿)、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法律职业资格。2007年执业于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十余年的过程中,坚持以*知识、服务为民为理念

  • 出租人出卖房产但未通知承租人行使**购买权的,承租人可否要求出租人赔偿?

    出租人出卖房产但未通知承租人行使**购买权的,承租人可否要求出租人赔偿?答: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联系方式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八方资源网!

公司名: 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徐阳律师

电 话:

手 机: 15801353601

微 信: 15801353601

地 址: 北京昌平城北佳莲时代广场1座819

邮 编:

网 址: zzls010.cn.b2b168.com

八方资源网提醒您:
1、本信息由八方资源网用户发布,八方资源网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请自行甄别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2、跟进信息之前,请仔细核验对方资质,所有预付定金或付款至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存在诈骗风险,请提高警惕!
    联系方式

公司名: 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徐阳律师

手 机: 15801353601

电 话:

地 址: 北京昌平城北佳莲时代广场1座819

邮 编:

网 址: zzls010.cn.b2b168.com

    相关企业
    商家产品系列
  • 产品推荐
  • 资讯推荐
关于八方 | 八方币 | 招商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费注册 | 一元广告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八方业务| 汇款方式 | 商务洽谈室 | 投诉举报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