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出卖房产但未通知承租人行使**购买权的,承租人可否要求出租人赔偿?
答: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词条
词条说明
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赔偿、死亡赔偿)、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法律职业资格。2007年执业于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十余年的过程中,坚持以*知识、服务为民为理念,积极钻研法
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异议期间过短,法院有权综合相关情况延长质量异议期
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异议期间过短,法院有权综合相关情况延长质量异议期案例总结:(1)买卖合同履行中,首先买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验期间提出质量异议。若**过了约定的质量异议期间,则不得对所收货物再行提出质量异议,应当视为所收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当然,这属于一般的规定。(2)如果约定的质量检验期间过短,则人民法院有权根据货物的性质、交易习惯等来延长质量的检验期间,重新确定一个检验的“合理期间”。此
执业理念:伸张正义、敬业负责、崇尚法治,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更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赔偿、死亡赔偿)、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取得法律职
招标人有义务退还投标保证金我国《招标投标法》*八条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从上述规定来看,进行招标活动,采购商品或服务的,拟准备作为购买者的实施主体是招标人,而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也就是其从事的一切招标活动都是代招标人实施的。因此招标代理公
公司名: 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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