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程中,什么情况下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答:如果卖方的行为足以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如房屋被*三人查封、房屋被抵押卖方不按期限解押、卖方不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等原因则买方当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房屋存在涨价或涨价的趋势时,卖方向买方提出涨价、加价或提出“房子不卖了”给买方赔偿金等情况,根据《合同法》*九十四条之规定,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词条
词条说明
在不定期房屋租赁的情况下,还能否继续适用原租赁合同中关于“提前解约押金不退或预收租金不退”的条款吗?
在不定期房屋租赁的情况下,还能否继续适用原租赁合同中关于“提前解约押金不退或预收租金不退”的条款吗?答:不定期租赁的特点就是随时解除性、期限是不确定的,而不存在“提前”的问题,显然不存在原租赁合同中“提前解约”的问题,当然不能适用于提前解约的押金不退或预收租金不退的条款。
执业理念:伸张正义、敬业负责、崇尚法治,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更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赔偿、死亡赔偿)、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
房地产继承问题一直是继承中一个非常重要和有争议的话题。围绕房地产继承,许多亲戚较初关系密切,甚至上法庭。姚律师根据自己的案件处理经验,整理了如何通过诉讼处理房地产继承,让大家发生 时参考。房地产继承是什么?房地产继承是指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和法律程序,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继承财产的条件被继承人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产权才能继承,使用权、小产权和他人名下的财产不
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法律职业资格。2007年执业于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十余年的过程中,坚持以*知识、服务为民为理念,积极钻研法律*知识和**案例,切实的维护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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