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品国际快递,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的估价

    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的估价

      **条 为规范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的海关估价,根据《*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获得使用**、商标、专有技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和其他权利的许可而支付的费用,包括: 
     
    (一) **权使用费;  
    (二) 商标权使用费;  
    (三) 著作权使用费;  
    (四) 专有技术使用费;  
    (五) 分销或转售权费;  
    (六) 其他类似费用。 
     
    *三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与进口货物有关;  
    (二)费用的支付作为卖方出口销售该货物到*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条件。  
     
    *四条 符合本办法*五条至*八条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视为与进口货物有关。  
     
    *五条 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权或专有技术使用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含有**或专有技术的货物;  
    (二)使用**方法或专有技术生产的货物;  
    (三)为实施**或专有技术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机器、设备。  
     
    **、专有技术以磁带、磁盘、光盘或其他类似介质形式进口的,或通过网络、卫星等方式下载或传输的,应当认定与前款进口货物有关。 
     
    *六条 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商标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附有商标的进口货物;  
    (二)进口后附上商标直接可以转售的进口货物;  
    (三)进口时已含有商标权,经过轻度加工后附上商标即可转售的货物。  
     
    *七条 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著作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含有软件、文字、乐曲、图片、图像或其他类似内容的进口货物,包括磁带、磁盘、光盘或其他类似介质的形式;  
    (二)含有其他享有著作权内容的进口货物。  
     
    *八条 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进口货物的卖方所拥有的在*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分销权、转售权或其他类似权利,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进口后可以直接销售的货物;  
    (二)经过轻度加工即可转售的货物。  
     
    *九条 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构成进口货物的卖方向*人民共和国关境内销售该货物的前提条件,即买方未支付上述费用则该货物不可能以合同议定的条件成交的,为符合本办法*三条*(二)项规定的条件。  
      
    *十条 计入完税价格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按照该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征税。  
    *十一条 收货人在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同时,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以各种方式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并同时提供客观可量化的数据资料。  
     
    收货人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符合本办法*三条规定的,应当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应当依据客观可量化的数据资料对特许权使用费进行审定,并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的数据资料,或收货人提供的数据资料无法进行客观量化的,海关应当依据《*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收货人提供证据证明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本办法*三条规定的,经海关审查确认后,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收货人申报的完税价格中已经包含该项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予以扣除;收货人申报的特许权使用费未单独列明,且海关依据收货人提供的数据资料无法确定的,不予扣除。  
     
    *十二条 收货人支付的全部特许权使用费只有部分权利的费用符合本办法*三条规定,或收货人支付的符合本办法*三条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只涉及部分进口货物的,海关应当根据客观可量化的标准、公认的会计原则进行合理计算,并将有关部分的特许权使用费计入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十三条 进口货物涉及的下列费用属于单独列明的,经海关审查确认后,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二)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收货人申报的完税价格中已经包含上述费用的,应当予以扣除;上述费用未单独列明的,且海关依据收货人提供的数据资料无法确定的,不予扣除。  
     
    *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违反规定,未如实申报或伪报、瞒报特许权使用费的,海关将依照《*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费用的支付”是指买方以各种方式支付的全部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实付和应付。  
     
    本办法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数据处理设备使用的程序或文档。  
     
    本办法所称“专有技术”,是指以图纸、模型、技术资料和规范等形式体现的尚未公开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检测以及营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经验、方法和诀窍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培训费用”,是指基于卖方或与卖方有关的第三方对买方派出的技术人员进行与进口货物有关的技术指导,进口货物的买方支付的培训师资及人员的教学、食宿、交通、医疗保险等其他费用。  
     
    本办法所称“轻度加工”是指稀释、混合、分类、简单装配、再包装或其他类似加工。  
     
    *十六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93年1月8日发布的《*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软件费征免税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报关业务: 
     
    科研机构进口仪器的维修零件,海关 有何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对在海关监管期内用于维修享受科教用品免税规定已免税进口的仪器、仪表和设备或者用于改进、扩充该仪器、仪表和设备的功能而单独进口的**件,其金额在不**过整机价值的10%以内,海关准予免征关税及增值税。 
     

    但对用于**过海关监管期的仪器的零配件,则应照章征税。 

    以上内容转载网络!


    无锡全日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专注于化工品发国外FedEx联邦快递,化工品国际货代快递出口,化工品发国外dhl快递空运,化工品发国外TNT快递空运,化工品发国外ups快递空运,化工品国际物流空运出口等

  • 词条

    词条说明

  • 国际快递时效:发国际快递到国外几天能到?

    发国际快递到国外几天能到?国际快递与国内快递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国际快递的里程比较远,中转次数比较多,这也导致了国际快递比国内快递慢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国际快递由于运输目的国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因此语言文化、风土习俗等因素等会影响到国际快递的因素。同时国际快递还需要过海关的环节。货物想要运输到国外,**关就是过海关,海关又分为出口国海关和进口国海关。不管是进出口货物,都需要符合海关部门的相关规

  • 国际快递化学品化工品出口邮寄操作流程

    中国化工品,粉末液体,颗粒物,膏体,试剂,化学品,科研产品,固体化工品,实验室化学品寄国际快递原品名报关出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1. 整套报关资料(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报关单,核销单)2. 上海化工院或者北京迪捷姆出具的航空或者海运运输条件鉴定书(正本)3. 情况说明(见随附样本),需盖公章,一份 经营单位4. 非危证明(见随附样本),需盖公章,需二份经营单位5.**函,一份正本(见随附

  • 化工品国际快递出口国外以色列口岸通关指南

    一、进口关税以色列主要采用从价关税,但对某些进口项目也采用从量关税。食品、原料、工农业机械设备等商品可以免税进口。大多数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为30%,但非基本进口商品、奢侈品和以色列产品类同的商品进口关税可达75%。从量税在一般情况下根据净重量课征。倘若应纳税的进口货物带有内包装箱,则申报的重量应当是货物重量和内包装箱重量之总和。倘若发票上开出的到岸价格与同类产品在进口时的市场价格之间存在过大差异,

  • 如何将液体产品安全寄往国外?一次详尽的指南!

    你是否正在为如何将液体产品寄往国外而烦恼?不论是保养品、饮料、还是化学试剂,我们都知道这些液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带来一些特殊问题。那么,如何才能确保这些产品安全、有效地送达目的地呢?本文将为你提供一份详尽的指南,帮助你了解将液体产品寄往国外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一、了解液体产品的寄送限制首先,你需要了解各国对于液体产品的寄送限制。不同国家对于液体产品的进口规定各不相同,有些国家可能对液体的容量、成

联系方式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八方资源网!

公司名: 无锡全日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勇

电 话:

手 机: 15651561878

微 信: 15651561878

地 址: 江苏无锡新吴区纺城大道新世界

邮 编:

网 址: qrtexp.b2b168.com

八方资源网提醒您:
1、本信息由八方资源网用户发布,八方资源网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请自行甄别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2、跟进信息之前,请仔细核验对方资质,所有预付定金或付款至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存在诈骗风险,请提高警惕!
    联系方式

公司名: 无锡全日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勇

手 机: 15651561878

电 话:

地 址: 江苏无锡新吴区纺城大道新世界

邮 编:

网 址: qrtexp.b2b168.com

    相关企业
    商家产品系列
  • 产品推荐
  • 资讯推荐
关于八方 | 八方币 | 招商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费注册 | 一元广告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八方业务| 汇款方式 | 商务洽谈室 | 投诉举报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Copyright © 2004 - 2025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