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纠纷有: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合同是否可能单方解除之争议。
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理想的状态是当事人各自分别按照合同规定之内容完成应履行之义务,直至合同圆满终止。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合同当事人主观的原因,也有情势变迁方面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在签订之后的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或大或小的纠纷。
没有任何纠纷,合同即履行完毕的情况是不多见的。尤其是在大型合同及涉外合同之中,对于合同纠纷,有些当事人协商加以解决,有些却协商不了,就可能会使一方当事人诉诸仲裁或诉讼,一旦纠纷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甚至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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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说明
天津胜煜达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对一起复杂的合同纠纷案情做了基本介绍和简单梳理,同时指出该案件争议的焦点和疑难点。接下来,现场在座的律师积极发表了对案情问题的观点。在案件讨论过程中,律师们纷纷对案件提出疑问,并根据实务经验展开层层分析,找出问题症结并总结解决方案。案件通过集体讨论,找到了新的办案思路,也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实际指导意义。
代收款人也能做原告,杨律师利用票据无因性成功要回工程欠款50万元。
案件起因:原告王老板长期从事建筑劳务分包工程,王老板与某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系长期合作关系,双方的诸多合作项目中,有一个存在长期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后来经王老板多次催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某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多万元工程款,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一张50万元的电子汇票结算与某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于是,某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议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王老板了解双方债务关系。但因王老板本人
天津债务纠纷律师杨德明讲案例 债务人借款后不认账,律师取证获得关键证据,债务人认账还款
天津胜煜达律所杨律师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将陆续整理各类案件的办理情况,这里先整理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债务人借款后不认账,律师取证获得关键证据,债务人认账还款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系同事、朋友关系,2020年初,赵某以开公司为由向原告提出大额人民币借款30万元一个月偿还的请求,双方口头商定借款本息,无书面借款凭据,原告通过微信支付宝方式分六次借给赵某,但为未注明为出借款
股权投资还是民间借贷?界定标准如何确定? 股权投资法律关系中,投资人意欲取得公司股权,往往会在相关合同中约定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在登记为股东后也往往会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如保留在股东会、董事会层面对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向公司派驻董事和财务人员,控制项目公司公章或财务章等,同时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在此情况下,应当认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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