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一般分为手印(指纹和掌纹)检验、足迹检验、工具痕迹检验、枪弹痕迹检验、特殊痕迹检验。我们重点是针对手印痕迹进行检验。
手印(指纹与掌纹):提取当事人手印样本,不要用普通印泥(或印油),要用手印**印油。提取指纹时,应将每个手指的左右侧面、指尖、指肚纹印尽可能完整提取。
痕迹鉴定—指印的检验
1、对检材(指印)的要求
1.1被检指印必须是原件,具备有能反映一定数量的稳定细节特征的指印。
1.2检材残缺不全,模糊不清,分不清纹线特征的或致使指印特征不稳定失去了鉴定价值的指印不能做。
1.3检材必须真实可靠,对案件材料的来源必须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清楚。
2、检材的保存方法
应将检材(指印)保存在物证袋或信封里。
3、样本材料(捺印指印)的种类
3.1捺印的工具
捺印盒、指纹卡。
3.2捺印的种类
将捺印分成三面捺印,平面捺印,局部捺印三种。
3.2.1三面捺印:按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小指次序,将每个手指的正面、左面、右面三方面的纹线完全捺出。
3.2.2平面捺印:将手指正面纹线捺出。
3.2.3局部捺印:依据送检指纹反映的某一部分,为指纹的指尖、指侧面,需要专门捺取某一部分的指纹。
4、捺印方法
将被捺印人的手指在捺印板上平面捺印一个,向左和向右再捺印一个。
捺印时的位置:捺右手时被捺印人应站在捺印人的前面,捺左手时,被捺印人应站在捺印人的后面。
手指残缺的,应注明造成残缺的时间和原因。
5、捺印时注意事项
5.1观察检材指印的部位,是指印的中心、指尖、指印偏左或偏右等;
5.2被捺印人手指需洁净,被捺印人的手粗糙、有污垢时必须用水洗净,擦干后再捺;
5.3捺印用力要均匀适当,保证纹线清晰完整,使用红色、蓝色油盒时,若用力过重会将纱布网格线转印到纸上,截断纹线;
5.4油墨浓淡要均匀适度,只许平面印一次,不可挪动、停顿、重复倒退;
5.5,捺印次序必须按卡片规定进行,分别左右手按指位顺序依次进行平面、左面和右面的三面捺印(如果是指尖部分,捺印指尖部位即可),捺印纸边与桌边平齐,以适应捺印动作,并注明被捺印人的手别、指位以及手指残缺、受伤、畸形等情况;
5.6捺印数量要充足,一次要多捺取几份样本,以便互相对照,互相补充;
5.7捺印完成后,需被捺印人签名确认。
山东浩德物证司法鉴定所专注于字迹鉴定,指印鉴定,签名鉴定等, 欢迎致电 13021586507
词条
词条说明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一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
本部分规定了印刷文件鉴定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文件鉴定中印刷文件的鉴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9851.1-9 印刷技术术语GB/
痕迹检验一般分为手印(指纹和掌纹)检验、足迹检验、工具痕迹检验、枪弹痕迹检验、特殊痕迹检验。我们重点是针对手印痕迹进行检验。手印(指纹与掌纹):提取当事人手印样本,不要用普通印泥(或印油),要用手印**印油。提取指纹时,应将每个手指的左右侧面、指尖、指肚纹印尽可能完整提取。痕迹鉴定—指印的检验1、对检材(指印)的要求1.1被检指印必须是原件,具备有能反映一定数量的稳定细节特征的指印。1.2检材残缺
一、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属于**鉴定中物证鉴定的一种,属于文书类**鉴定。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与笔迹鉴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笔迹鉴定是根据书写者笔迹的特点,如笔顺、连笔、转折、搭配比例等等,来分析判断书写者是谁。它依据的是书写者的书写动作习惯。而“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业内称为“书写形成时间鉴定”。它不但可以鉴定出手写笔迹的产生时间,还能鉴定出打印文书的产生时间。书写时间鉴定依据的是构成文字的有色颜料,比
公司名: 山东浩德物证司法鉴定所
联系人: 张主任
电 话: 13021586507
手 机: 13021586507
微 信: 13021586507
地 址: 山东日照东港区黄海二路45号908室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