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胜诉判决
*商于2021年1月在广州白云以某游戏为主题的奶茶项目,签订三份合同,并支付了252000元合同款,成为该品牌奶茶的三个区的区域代理,*期限均为一年。
2021年8月,*商单方找到品牌方咨询解约事宜,在多方考虑之下,其与品牌方签订《和解协议》,确认解除三份合同,品牌方向*商退回合同款71800元(不足合同总金额30%)。但《和解协议》签订后,品牌方人去楼空,并未按约定履行退款义务。
后*商于2021年9月中旬求助于律师,律师立即收集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品牌方支付和解款项71800元;支付违约金10万元;承担*商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较终一审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词条
词条说明
公司未提供指导培训服务,被判全额退*费10万案号:(2021)粤0111民初2885号原告与被告广州某企业管理公司于2020年6月27日签订《运营服务合同》、《附加协议》,约定:原告*被告“xx”餐饮项目,服务费100000元;三月内乙方给予甲方不低于一家单店的招商返利。后原告支付合同款项100000元。2021年1月18日原告起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运营服
*合同纠纷胜诉判决*商于2021年1月在广州白云以某游戏为主题的奶茶项目,签订三份合同,并支付了252000元合同款,成为该品牌奶茶的三个区的区域代理,*期限均为一年。2021年8月,*商单方找到品牌方咨询解约事宜,在多方考虑之下,其与品牌方签订《和解协议》,确认解除三份合同,品牌方向*商退回合同款71800元(不足合同总金额30%)。但《和解协议》签订后,品牌方人去楼空,并未按约定履行
公司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未提供服务,被判全额退*费及承担50%违约金
公司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未提供服务,被判全额退*费及承担50%违约金案号:(2021)粤0111民初2405号原告与被告广州某餐饮管理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签订《合作服务协议书》,约定:原告*被告“xx道”餐饮项目,合同期限自2020年8月12日起至2021年8月11日止,相关费用133000元(该费用包含:项目技术培训学习费、店面装修图纸设计费、后期运营指导费等费用)。签约当日,原告向被告一
合同期满未开店,*商获退大部分*费及违约金案号:(2021)粤0111民初2353号原告与被告广州某管理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签订《单店合作服务协议书》、《项目标识使用协议书》,约定:原告*被告“茶某某”项目,服务期自2019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17日止,*区域分别为海南美兰(73000元)、海南龙华(53000元),服务费用合计126000元。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向被告支付合同
公司名: 广东章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古东玲
电 话:
手 机: 18578753741
微 信: 18578753741
地 址: 广东广州天河区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西座801
邮 编: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拥有丰富的法律资源
¥1999.00
¥5500.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