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十一条规定,同一化妆品新原料不得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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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妆品备案时,什么情况可以免于提交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普通化妆品备案时,什么情况可以免于提交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三十三条“普通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已取得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质认证,且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可免于提交该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产品宣称婴幼儿和儿童使用的;2.产品使用尚在安全监测中化妆品新原料的;3.根据量化分级评分结果,备
题 解普通化妆品,即原“非特殊类化妆品”。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四条“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取代“非特殊类化妆品”命名)。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此文为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备案全攻略》系列中的一篇。本文为普及知识、增强实操性,故尽量避免征引繁琐的法规条文,而力争用较简明的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近年来陆续发布了普通化妆品备案相关文件,对备案资料的格式和规范性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上海器审中心在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核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申报的备案资料在产品名称、产品配方、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报告以及安全性评估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为了帮助企业正确理解相关文件的细节要求,小编梳理了化妆品备案审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和备案企业的高频咨询内容,希望通过共性问题的讲解,进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1月7日)
2019年 *2号 为贯彻《**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88号)做好本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管理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实施,具体事项办理参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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