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是否可以填报多个原料报送码?
答:根据目前系统设置,同一原料可填报多个原料报送码,不同的报送码用“/”进行分隔。
2、问: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企业信息资料管理”各角色类型权限注销后,能否再次注册?
答:根据目前平台设置,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角色类型权限注销后无法再次申请注册该角色类型权限。
3、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同一受托生产企业是否可以维护多个生产地址?
答:根据目前系统设置,同一受托生产企业可以维护多个生产地址,用英文逗号进行分隔。
4、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备案“暂存”状态的产品,能否修改产品名称?
答:根据目前系统设置,**备案暂存且未提交过的产品可以修改产品名称。在“预备案号领取”功能中,修改拟备案产品的名称。
已备案产品因责令改正进行修改保存后,此“暂存”状态下,不能修改产品名称。
5、产品在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注销后再备案,备案编号是否会发生改变?
答:根据目前系统设置,产品提交备案前先申领预备案号。备案提交后,预备案号即为正式备案编号。因此已注销重新备案的产品,申领的是新预备案号,与注销的产品备案编号不同。(信息来源:广州市监局;编发: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
词条
词条说明
北京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12期)
问题1:境内责任人开通用户权**提交的授权书有哪些要求?答:境内责任人开通用户权限提交的授权书应当是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原件及其公证书原件。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应当至少明确体现以下内容和信息:注册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名称,授权和被授权关系,授权范围,授权期限。 问题2:境内责任人的授权书可以使用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吗?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问题解答(一)》,原进口特殊化妆品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
为了进一步提升普通化妆品备案合规水平,2023年上半年“上海器审”先后发布了13篇化妆品备案相关答疑解惑,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便利备案人检索查询相关答疑解惑,小编结合备案资料填报要求,从备案申请表、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产品配方、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标签、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安全评估资料等7方面,对已发布的答疑解惑进行了分类汇总,帮助大家查询备案审查中发现的相关常见问题和审查依据。一、备案申
进口化妆品备案授权书公证材料如何准备 一、进口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双方必须签署后进行公证授权书应由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进口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双方共同签署。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进口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文公证。 二、授权书应包括内容:1. 授
本文作者为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 本文的论述对象为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后取得的是电子版备案凭证,备案产品按照“国妆网备进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份简称)+四位年份数字+六位顺序编号”的规则进行编号。 第一步:明确概念分类,确定进口程序 1.确定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 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一书中将化妆品定义为: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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