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四条规定,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除注册商标、网址、**名称、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或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如SPF、PFA、PA、UVA、UVB、维生素C等),所有其他文字均应完整、规范地翻译为中文,并将原文附在相应的译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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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批办事指南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批(000172148000)许可事项名称: 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批 (二)办事指南编码: (三)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nbs
本文作者为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 本文的论述对象为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后取得的是电子版备案凭证,备案产品按照“国妆网备进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份简称)+四位年份数字+六位顺序编号”的规则进行编号。 第一步:明确概念分类,确定进口程序 1.确定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 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一书中将化妆品定义为: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
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申报9步走(2019,新政版) 原创/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化妆品注册部 凡以市场销售为目的的进口化妆品,必须预先经我国行政监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NMPA)审批(特殊类化妆品)或备案(非特殊类化妆品),否则无法进行正常通关,亦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 本
我国已于2018年11月全面推行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制,那么,企业在申请产品备案的过程中应该重点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上海市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化妆品部部长、高工刘恕,就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的形式审查要点做出重点解读。 与进口非特化妆品许可制相比,“备案制”不仅要求企业所提交的资料做到规范性、完整性,还在产品是否属于备案范围,产品是否在境内责任人授权范围,电子资料清晰度、一致性,配方中禁限用物质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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