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三十七条、*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35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2023年*38号)等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取消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广州市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名单见附件1)的备案。
相关产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7月24日至28日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附件2)前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料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药化处)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咨询联系人:刘先生,咨询
特此通告。
附件:1. 广州市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备案产品清单.pdf
2. 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wps
词条
词条说明
**条 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
境内用户不需要注册账户,可直接通过国家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nmpa.)的“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模块进行登陆;境外用户需在“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http://ciip..cn)注册,上传经由中国公机关公或由我国使(领)馆确认的企业主体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登陆。
自2020年8月14日起,原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地址变更为:http://jyxt.:8080/jyxt/,请提前安排好工作。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都需要具备什么资质?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是个人吗?答:《条例》*十八条规定,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二)有与申请注册、进行备案的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三
进口化妆品备案和注册申报时境内责任人授权书需要载明哪些内容?
问:境内责任人授权书需要载明哪些内容?答: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内容应当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和信息:注册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名称,授权和被授权关系,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授权期限不明确的,视为*授权;无论授权书是否体现协助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产品召回和配合监督检查等内容,境内责任人均应当按照法规要求履行协助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实施产品召回和配合监督检查等义务。(天健华成)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10-84828042
手 机: 13601366497
微 信: 13601366497
地 址: 北京东城北京市东城区马园胡同3号迤南
邮 编:
网 址: nmpacn.b2b168.com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手 机: 13601366497
电 话: 010-84828042
地 址: 北京东城北京市东城区马园胡同3号迤南
邮 编:
网 址: nmpa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