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产品配方调整后,新配方产品仍使用已注销的旧配方产品名称,能否增加“升级版”等字样予以区分?
答:考虑到产品配方调整后,新产品仍使用已注销产品的产品名称,新产品与旧产品可能同时存在于市场上,为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可在新产品标签上标注“新配方”、“配方调整”等客观性用语进行区分。“升级版”等用语无明确判定依据,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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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说明
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推进行政许可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标准化,及时发现、解决企业在产品申报受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与企业共申报”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食审中心选派工作人员,作为观察员参与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过程,查找中心在产品申报受理工作程序、资料要求、系统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化妆品监管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化妆品(含牙膏,下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档案电子化,提高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效率,现就全面实施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4年9月1日起,境内的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在提交用户信息资料、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时,仅需要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称信息服务平台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二十八条 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二)有与申请注册、进行备案化妆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三)有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的能力。注册申请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人**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提交其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证明资料。*二十九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注
对于含叶黄素及叶黄素酯类保健食品注册,其原料质量控制要求有哪些?
答:(1)叶黄素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注册申请材料应明确其质量要求及质检报告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GB 26405-2011)的规定。若使用商品化的叶黄素产品作为保健食品原料,应以符合GB 26405-2011的叶黄素为基础,可添加符合相关标准或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要求的食用植物油、糊精、抗氧化剂等辅料,经物理方法制成,其标示的成分含量指标应提供折算结果。同时还应提供符合GB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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