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提供的外文资料有何要求?
答: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如实且完整地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词条
词条说明
化妆品注册备案申报时送审样品的审核标准 根据化妆品申报相关规定,申请企业在申报时应附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样品不真实的,将被驳回申请。那么,申报青叶在申请化妆品备案和行政许可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呢?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就结合相关法规和申报经验为您讲解一下。 一、送审样品的注意事项: 1.产品配方应包括许可检验机构对进口产品配方的确认证明,其确认日期应与检验样品的受理日期一致。
境内用户不需要注册账户,可直接通过国家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nmpa.)的“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模块进行登陆;境外用户需在“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http://ciip..cn)注册,上传经由中国公机关公或由我国使(领)馆确认的企业主体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登陆。
申请表应按照系统说明的要求在线填报,填报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并按要求签名、盖章。 备案申请表保证书应由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该生产企业的签字人或其授权的境内责任人的签字人签字;无公章的,应在保证书生产企业签章处予以注明。备案申请表承诺书应由境内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该单位的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境内责任人单位公章。 授权委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2021年*32号)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章 总 则**条 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备案各项资料的规范提交,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二条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化妆品注册或办理备案时,应当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三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遵循风险管理的原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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