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的定义是什么?
答:根据《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三条规定,牙膏是指以摩擦的方式,施用于人体牙齿表面,以清洁为主要目的的膏状产品。该定义重申了牙膏的作用方式是辅助摩擦,作用部位为牙齿表面,使用目的主要是清洁,与人们日常对牙膏产品的认识基本保持一致。从该定义可以看出,《办法》中对于牙膏产品的物质性状进行了限定,须是“膏状”,牙粉、洁牙凝胶、漱口水以及其他口腔护理产品等不属于牙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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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资料检查标准之儿童产品篇天健华成婴幼儿化妆品的申报是化妆品申报工作中的难点,由于该类人群与成人的生理差异,及其对安全风险物质的弱抵抗性,故在审评政策中尤其重视其安全性,历年审批的儿童用产品数量也很少,不少申请机构干脆就不接该类产品的申请。其实,只要严格控制产品的安全风险,严谨编制申报资料,儿童用化妆品的备案申报也没有那么难。下面,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
进口化妆品备案授权书公证材料如何准备 一、进口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双方必须签署后进行公证授权书应由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进口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双方共同签署。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进口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文公证。 二、授权书应包括内容:1. 授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资料编写要点之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篇
本文适用于2018年11月起在各自贸区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项目“**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同时也适用于其他非自贸区地域的产品。本文由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友情提供,欢迎交流。 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这项资料并不难,只要严格按照《化妆品命名规定》及《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法规要求进行,一般不会出什么问题。下面,天健华成就来讲一下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资料项的编写要点
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需在线填报,并上传与在线填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版资料,命名依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命名依据中应提供申报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含使用目的或使用部位)、属性名具体含义的解释。约定俗成的、习惯使用的化妆品名称可省略通用名、属性名。 2)产品中文名称中若有表明产品物理性状或外观形态以及含颜色、色号、气味、适用发质、肤质或特定人群等内容的,应加以解释。 3)产品中文名称中若使用具体原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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