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使用原料有那些要求?
答:儿童化妆品应当选用有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不允许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如无替代原料必须使用时,应当说明原因,并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如因其他目的使用可能具有上述功效的原料时,应当对使用的必要性及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词条
词条说明
关于化妆品标签相关问答主要基于对《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理解和工作实践,以及相关释义、问答等,供注册人/备案人研究标签参考。1.使用期限标注有什么具体要求?产品使用期限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并以相应的引导语引出:(1)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应当使用汉字或者阿拉伯数字,以四位数年份、二位数月份和二位数日期的顺序依次进行排列标识;(2)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具有包装盒的产品,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整理了化妆品监督管理中常见问题,并依据我国现行化妆品法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逐一进行了解答。具体如下:问:为何经常听说国外有所谓的“药妆品”,而我国化妆品法规中并没有“药妆品”的概念? 答: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不但是我国,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地区)化妆
产品配方应按照系统说明的要求在线填报,填报后在线打印,该配方应包括许可检验机构对进口产品配方的确认 证明,其确认日期应与检验样品的受理日期一致。当出现重新填写打印产品配方的条形码与已由检验机构确认的 配方条形码不一致的情况,需提供条形码不一致的配方,并提交承诺,明确两份配方的条形码情况。产品配方要求 参照《申报受理规定》附件《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要求》*十四条、*二十六条执行。
附全文|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2号)
为进一步指导化妆品产品配方的填报,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等相关法规要求,中检院制定了《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化妆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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