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产品原包装上标注了我国法规禁止标注的内容,如产品宣称中有“抗炎症成分”表述等,注册或备案时应当如何申报?
答:进口产品原包装标注内容不符合我国化妆品法规相关要求的,首先应当结合产品的使用方式、作用部位、使用目的等,判定该产品是否属于我国法规规定的化妆品定义范畴。不属于我国化妆品定义范畴的,不得按照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或进行备案。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的,应当按照我国化妆品标签管理相关法规规定要求,对产品包装标签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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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说明
"境内责任人与原《化妆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中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相比,不仅需要以注册人、备案人的名义办理注册、备案,还需要履行协助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实施产品召回、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等义务。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如果不具备履行境内责任人相应义务能力的,不能作为境内责任人开展化妆品的注册备案工作。""境内责任人与原《化妆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中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相比,不仅需要以注册人、备案人
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批办事指南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批(000172148000) (一)许可事项名称: 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批 (二)(二)办事指南编码: (三)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化妆品如何按规定申报?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产品,随着人们对美的追求和消费能力的提升,化妆品市场也日益庞大。然而,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化妆品的申报也变得尤为重要。那么,化妆品如何按规定申报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化妆品的定义。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是指用于涂抹、喷洒或者以其他类似方式涂布于人体表面的各种物质,包括化妆品**产品。这意味着,只要是用于美容和护肤的
保健食品注册的审批审评机构作出综合审评结论及建议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审评程序和结论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现场核查、复核检验、复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评和注册决定的期限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作出准予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后,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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