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人应结合产品配方及相关研究结果等,对产品鉴别方法的科学性、适用性等进行研究。可确定产品鉴别方法的,应对该方法进行全面、准确阐述。产品鉴别方法一般包括理化鉴别、显微鉴别、薄层鉴别等,应满足专属性强、重现性好、灵敏度高以及操作简便、快速的要求,原则上应与原料的鉴别方法相对应,采用其他鉴别方法的,应有充足的证据理由。理化鉴别应选择专属性强、反应明显的显色反应、沉淀反应等鉴别方法。采用显微鉴别的,还应附显微鉴别组织特征图或照片。采用薄层鉴别的,还应附薄层色谱图(彩色照片)。所提供的图或照片等,应能真实反映鉴别结果。未能制定鉴别方法的,应有充足的证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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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词条说明
**条 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企业有一定条件规定和禁止性要求。北京天健华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特为您整理如下。申请条件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同一申请人应委托一个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申报有关事宜。申请人可以变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禁止性要求(
所提供的外文资料有何要求?答: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如实且完整地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化妆品的种类繁多,目前尚无统一的分类方法,在此简要介绍主要的几种分类方法。 (1)按使用功能分类 可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普通化妆品)两大类。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又可分为清洁类化妆品(如洗面奶、洗发水、沐浴露等)、护理类化妆品(如化妆水、润肤乳液等),以及美容类化妆品(如眼影、胭脂、口红等)。 (2)按使用部位分类 可分为肤用化妆品(如卸妆油、润肤霜等)、发用化妆品(如洗发水、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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