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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说明
为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国家药监局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工作要求,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起草了《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将起草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的必要性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一、为何要制定《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50号)要求,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有序实施,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监管效能,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结合我国行业发展现状,创新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模式,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以下简称《提交指南》),细化了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要求,其附件《化
1.关于普通化妆品年报工作的温馨提醒 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35号)的要求,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牙膏)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即2022年12月31日前备案的产品应当开展2024年度备
**条 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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