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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功效宣称问题解答|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
问题1:普通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中分类编码项下功效宣称类别如何选择? 答:依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五条“化妆品应当根据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所列的功效类别进行选择”,即普通化妆品应在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所列的除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以及新功效以外的功效类别中进行选择。 问题2:普通化妆品对应的功效宣称类别有哪些? 答:按照《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婴幼儿、儿童、普通人群所使用的普通化
关于化妆品标签相关问答主要基于对《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理解和工作实践,以及相关释义、问答等,供注册人/备案人研究标签参考。 1.使用期限标注有什么具体要求?产品使用期限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并以相应的引导语引出:(1)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应当使用汉字或者阿拉伯数字,以四位数年份、二位数月份和二位数日期的顺序依次进行排列标识;(2)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具有包装盒的产品
对于东方人来说,美白一直是化妆品市场上的一个永恒主题,产品剂型也多种多样。此类化妆品通过添加不同的功能性成分,可从不同角度达到美白的目的。(1)抑制黑色素生成的美白剂黑色素是影响皮肤白皙较主要的一类色素,抑制黑色素的生成自然就是美白产品较重要的一个良好目的。黑色素是在黑素细胞内生成的,而黑素细胞存在于皮肤表皮的基底层,所以这类功能性成分必须渗透入皮肤,到达基底层才可发挥其功效,这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对儿童化妆品的要求有哪些?答:《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CFU/g或CFU/ml)的限值为≤500。配方中使用了《规范》中化妆品限用组分(表3)中所列的物质,使用要求应符合表中规定;配方中使用了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应在《规范》中化妆品准用组分名单内(表4—表6),使用要求应符合表中规定。例如“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沐浴产品和香波除外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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