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技术指导原则》)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化妆品风险物质的识别与评估是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进行全面危害识别并评估,能有效评价化妆品的潜在风险。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通过充分调研我国化妆品行业现状,参考国内外监管法规以及相关评估结论,并结合审评实践,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明确不同类别风险物质的评估要求,从而指导行业评价化妆品的潜在风险,促进行业提高化妆品原料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防控水平。
二、对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中有限制使用要求的原料,其风险物质评估要求是什么?
《技术规范》对收录在化妆品限用组分和准用组分表中的原料存在风险物质的限制和要求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针对原料本身进行限制,另一种情形是针对使用上述原料的产品进行限制。
情形一:针对原料本身中的风险物质进行限制的原料如2,6-二羟乙基氨甲苯、HC黄2号等,可通过该原料的原料质量规格或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对风险物质(如亚硝胺)进行评估;也可通过原料中的风险物质(如亚硝胺)含量的检验报告配合相应质量管理措施的方式进行评估,以确保原料的相关控制指标(包括风险物质含量等)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情形二:针对使用上述原料的产品中存在的风险物质进行限制的原料如聚丙烯酰胺、聚季铵盐-7等,可通过该原料的原料质量规格或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对风险物质(如丙烯酰胺)进行评估;也可通过原料或者产品中的风险物质(如丙烯酰胺)含量的检验报告配合相应质量管理措施的方式进行评估,以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除上述两种主要情形外,还有一些原料中的风险物质是同时针对原料本身及其应用的产品进行限制的,如三乙醇胺,其中的风险物质仲链烷胺的限制要求是针对原料本身的,而其中的风险物质亚硝胺的限制要求是针对其应用的产品的,对于此种情形中的风险物质应参照情形一进行评估。
三、企业自行发现的未在《技术指导原则》中列出的风险物质如何设置管理要求?
《技术指导原则》仅是在现有技术水平和认知下对化妆品中常见的风险物质提出了相应的评估要求。鼓励企业根据原料的来源、组成、生产工艺、包装材料等方面对产品中的风险物质进行全面识别,若发现未在《技术指导原则》中列出的风险物质,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要求开展评估,评估结论安全的原料方可使用。
词条
词条说明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化妆品备案申报时包装标签要求及填报常见问题
问题1:什么是化妆品标签?答: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三条,化妆品标签,是指产品销售包装上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标识,以及附有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也就是说,标签既包括“软件”信息,也包括“硬件”信息载体。 问题2:什么是较小销售单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对较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有哪些要求?答:较小销售单元的定义:以产品销售为目的
牙膏备案是指牙膏产品的生产厂家按照相关法规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并在官方备案系统中登记牙膏的名称、成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的过程。牙膏备案是牙膏上市销售前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手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牙膏生产厂家提供备案材料的同时,还会对申报的牙膏产品进行安全性评估和审查,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因此,备案后的牙膏可以合法地在市场上销售。进行牙膏备案的目的是为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收集、整理了化妆品业界比较关注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相关问题,并逐一进行了解答。问:什么原料按照化妆品新原料进行管理?答:根据《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使用于化妆品的**或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
普通化妆品备案时,什么情况下可免于提交该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有哪些情形除外?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三十三条(二)规定,普通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已取得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质认证,且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可免于提交该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产品宣称婴幼儿和儿童使用的;2.产品使用尚在安全监测中化妆品新原料的;3.根据量化分级评分结果,备案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有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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