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新原料常见技术问答

    化妆品新原料常见技术问答(一)

    一、研制报告的“研发背景”应如何编写?

    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十三条,新原料研制报告中的“研发背景”资料应包含研发背景、研发目的、研发过程及研发结果等四部分内容。该项资料是对新原料研发过程的整体概述和对注册/备案资料的全面总结,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研发该原料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其中,研发背景部分一般应包括新原料的立项原因、背景来源、研究和管理现状(包括相关法规标准、文献、**等)、国外化妆品中应用情况、国内外其他行业应用情况、判定为新原料的分析说明等,并列出主要参考文献。研发过程部分应结合注册人、备案人对新原料的研发实际,对生产工艺、质量、功效、安全等关键研究过程进行简述。研发目的和研发结果应客观明确。

    二、基本信息中的“原料组成”应如何填写?

    “原料组成”应体现注册备案新原料的整体组成情况。对于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少量杂质、残留溶剂等,应在生产中尽量去除,对原料质量安全有实质影响的,应在质量控制措施中设定科学合理的指标予以控制,*在“原料组成”项下填写。

    例如,对于结构明确的单一化合物,可填写原料含量,并明确必要信息,如“按干燥品计算”“按无水物计算”或“按无水、无溶剂物计算”等。

    对于植物提取物,“原料组成”一项可直接填写为“XX提取物”。提取物所含指标性成分等在“使用规格”中予以明确,*在“原料组成”项下填写。

    三、使用信息中的“使用规格”应如何填写?

    此处“使用规格”指原料规格,应为能够代表新原料质量标准的主要指标信息,以在质量特性上区分相同名称原料,而非新原料销售的包装规格。

    例如,对于结构明确的单一化合物,可填写原料含量,并明确必要信息,如“按干燥品计算”“按无水物计算”或“按无水、无溶剂物计算”等。对于植物提取物,可填写原料的指标性成分及其含量范围。如有其他必要指标,也可一并注明,并说明作为原料规格指标的原因,必要时一并提供相应的研究资料。

    四、基本信息中的“理化性质/理化常数”应如何填写?

    “理化性质/理化常数”应为新原料本身固有的物理化学性质,应结合新原料特性填写适当项目。例如,对于结构明确的单一化合物,一般应有溶解度、pH值等;固体原料一般应有熔点;液体原料一般应有沸点;当化学结构中含手性碳时应考虑比旋度信息。

    需注意的是,部分理化指标应明确具体测定条件。如pH值,应明确配制溶剂和样品浓度。

    五、来源于植物/动物的化妆品新原料,应如何确保来源准确?

    来源于植物/动物的新原料,其质量安全与所用植物/动物密切相关。因此,应由专业机构(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出具种属鉴定报告,明确物种信息、拉丁名。来源于藻类和大型真菌类的新原料参照此要求执行。


    化妆品新原料常见技术问答(二)


    一、毒理学方法选择有何要求?

    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新原料毒理学试验项目应当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开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方法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国际通行方法进行检验。

    使用动物替代方法进行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的,应当根据原料的结构特点、特定的毒理学终点选择合适的整合测试和评估方法(IATA)评价新原料的毒性。所用动物替代试验方法尚未收录于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该项替代试验方法应当为国际*替代方法验证机构已收录的方法,且应当同时提交该方法能准确预测该毒理学终点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应当包括该项替代试验方法研究过程简述和不少于10种已知毒性受试物的研究数据、结果分析、研究结论等内容。

    二、开展毒理学试验时,受试物有何要求?

    为充分提示新原料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应以注册备案新原料为研究对象,开展相应的毒理学试验。如新原料的实际商品化销售形式为其稀释溶液,也应以新原料为研究对象,不应直接以商品化稀释溶液为研究对象开展毒理学试验。开展毒理学试验时,受试物形式、剂量水平等应符合相关方法要求,充分反映新原料物质本身的毒性情况。

    三、如何结合原料“适用和使用范围”开展暴露评估?

    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进行暴露评估时,应考虑含该原料或风险物质产品的使用部位、使用量、浓度、使用频率以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因此,应结合新原料“适用和使用范围”,进行新原料的暴露评估和风险评估。例如,对于“适用和使用范围”为“各类肤用化妆品”的新原料,应基于各类产品总暴露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并考虑吸入风险等,而非针对几类产品分别评估。

    四、如何对原料的吸入毒性相关风险开展安全评估?

    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有吸入暴露可能时,需考虑吸入暴露引起的健康危害效应;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原料有可能吸入暴露时,应开展吸入毒性试验。吸入暴露风险评估既要考虑原料本身的理化性质,又要结合原料在化妆品中使用时的产品剂型、使用方法等因素。对于未预期用于可能存在吸入暴露风险产品的新原料,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在新原料“适用和使用范围”中予以明确(例如注明“不得用于可能存在吸入暴露风险的产品”)。

    五、应如何对新原料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进行识别和评估?

    新原料中的风险物质可能来源于起始物料、生产过程以及储存、使用过程等,应结合相关信息和研究数据充分分析。在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的生产工艺中,应结合反应原理、制备工艺、实际生产过程等,列明具体起始物料、使用的溶剂或助剂、反应过程的中间产物和副产物等。结合新原料特性和稳定性试验数据等,应全面分析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降解产物等。在此基础上,识别新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说明控制措施,并在安全评估报告中进行分析和评估。(来源:中检院|编发: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专注于化妆品原料报送码,特殊化妆品注册,化妆品备案,化妆品年报,化妆品申报,化妆品注册等, 欢迎致电 13601366497

  • 词条

    词条说明

  •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报送指南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报送指南一、化妆品原料生产商是指对原料安全承担责任的企业,可以是原料的实际生产企业、与原料实际生产企业隶属同一集团公司的关联企业或者原料委托生产行为中的委托企业。化妆品原料生产商应当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料安全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备案企业信息表》(附13)和企业主体证明文件,开通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报送权限。二、境外或者境内原料生产商可以自行报送化妆品原料安全信

  • 【答疑解惑】上海市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环节常见问题(一)----备案申请表(上)

    1.产品配方及产品标签项信息显示申报产品为套装产品,但申请表中未勾选“套装产品”。2. 产品名称含《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标注或宣称的内容,如医疗术语等。3.产品名称中包含的文字与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的“功效宣称”项中勾选内容不一致。《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规定的功效包括新功效、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修护、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除臭、抗皱、紧

  • 总局关于在更大范围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31号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按照《**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要求,进一步推广和复制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经验,现就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扩大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

  •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服务指南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服务指南一、概述本指南旨在为国内企业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改变人体外观,如头发颜色、眼睛颜色、皮肤美白等,具有特定功效的化妆品。本指南涵盖了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审批周期等关键信息。二、申请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产品配方、安全性评估报告、临床试验报告等。2. 形式审查:药监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联系方式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八方资源网!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10-84828042

手 机: 13601366497

微 信: 13601366497

地 址: 北京东城北京市东城区马园胡同3号迤南

邮 编:

网 址: nmpacn.b2b168.com

相关阅读

无锡HAWE哈威厂家 磁力搅拌器 型号:GQ72-HQ-1A 泰安调味品粉碎机 泸州**工程彩色透水混凝土地坪详细施工介绍 地坪工程免费驻场指导 汕尾服装销毁价格 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方案与产品应用 聊城调度通信设备价格 延安塑料袋批发 嘉兴常规投标加分服务项目机构电话 嘉兴CCRC认证机构电话 阳江救护车租赁 连铸中间包用耐火材料 阳江废气处理工程 慈溪到五家渠物流 单机版阅卷系统 机读卡阅读机 阅读机一般要多少钱 进口化妆品备案办理流程 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等2项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药监政策速览(*59期)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这个规定说得很清楚! 市场监管总局等3部委|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023年版 什么是儿童化妆品?如何选择适合的儿童化妆品? “食品级”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中双氟拉松丙酸酯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24年*57号) 药监政策速览(*27期):正确认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申请保健食品注册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特殊化妆品进口审批流程解析” 什么是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有哪些? 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24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公告 中检院关于化妆品审评常见问题较新解答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32号)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
八方资源网提醒您:
1、本信息由八方资源网用户发布,八方资源网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请自行甄别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2、跟进信息之前,请仔细核验对方资质,所有预付定金或付款至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存在诈骗风险,请提高警惕!
    联系方式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手 机: 13601366497

电 话: 010-84828042

地 址: 北京东城北京市东城区马园胡同3号迤南

邮 编:

网 址: nmpacn.b2b168.com

    相关企业
    商家产品系列
  • 产品推荐
  • 资讯推荐
关于八方 | 八方币 | 招商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费注册 | 一元广告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八方业务| 汇款方式 | 商务洽谈室 | 投诉举报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