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图 1 场地环境调查的工作内容与程序
五、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内容(HJ 25.1)
(一)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一阶段调查确认
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场地的环
境状况可以接收,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二)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1、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 若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如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底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场地内外存在污染源时,作为潜在污染场地进行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2、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通常可以分为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两部进行,每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分
批次实施,逐步减少调查的不确定性。
3、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场地污染程度和范围。
(三)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若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时,则要进行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获得满足风险评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所需的参数。本阶段的调查工作可单进行,也可在二阶段调查过程中同时开展。
六、场地环境监测工作内容(HJ 25.2)
(一)场地环境调查监测
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过程中的环境监测,主要工作是采用监测手段识别土壤、地下水、环境空气、残余废弃物中的关注污染物及水文地质特征,并全面分析、确定场地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
(二)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监测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过程中的环境监测,主要工作是针对各项治理
修复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所开展的相关监测,包括治理修复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工程质量监测和二次污染物排放的监测。
(三)污染物场地修复工程验收监测
对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完成后的环境监测,主要工作是考核和评价治理修复后的场地是否达到已确定的修复目标及工程设计所提出的相关要求。
(四)污染场地回顾性评估监测
污染场地经过治理修复工程验收后,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为评价治理修复后场地对地下水、地表水及环境空气的环境影响所进行的环境监测,同时也包括针对场地长期原位治理修复工程措施的效果开展验证性的环境监测。
七、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工作内容(HJ 25.3)
根据环保部 2014 年发布的 4 大技术导则(HJ 25.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工作内容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 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计算。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程序见图 1。
(一)危害识别
收集场地环境调查阶段获得的相关资料和数据,掌握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浓度
分布,明确规划土地利用方式,分析可能的敏感受体,如儿童、成人、地下水体等。
图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程序与内容
(二)暴露评估
在危害识别的基础上,分析场地内关注污染物迁移和危害敏感受体的可能性,确定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的主要暴露途径和暴露评估模型,确定评估模型参数取值,计算敏感人群对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暴露量。
(三)毒性评估
在危害识别的基础上,分析关注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效应, 包括致癌效应和非致癌效应,确定与关注污染物相关的参数,包括参考剂量、参考浓度、致癌斜率因子和呼吸吸入单位致癌因子等。
(四)风险表征
在暴露评估和毒性评估的基础上,采用风险评估模型计算土壤和低下水中单一污染物经单一途径的致癌风险和危害商,计算单一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和危害指数,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五)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计算
在风险表征的基础上,判断计算得到的风险值是否**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未**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结束风险评估工作;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计算土壤、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风险控制值;如调查结果表明,土壤中关注污染物可迁移进入地下水,则计算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根据计算结果,提出关注污染物的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八、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内容(HJ 25.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方案编制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选择修复模式
在分析前期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污染场地特征条件、目标污染物、修复目标、修复范围和修复时间长短, 选择确定污染场地修复总体思路。
(二)筛选修复技术
根据污染场地的具体情况,按照确定的修复模式,筛选使用的土壤修复技术,开展必要的实验室小试和现场中试,或对土壤修复技术应用案例进行分析,从适用条件、对本场地土壤修复效果、成本和环
境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制定修复方案
根据确定的修复技术,制定土壤修复技术路线,确定土壤修复技术的工艺参数,估算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工程量,提出初步修复方案。从主要技术指标、修复工程费用以及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方案可行性必选,确定经济、实用和可行的修复方案。
图 3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方案编制程序
九、污染场地监测
(一)监测范围
根据 HJ 25.1~4 主要条款,不同技术导则要求的监测范围不同。
场地环境调查 |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 |
u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场地环境调查所确定的污染场地的边界范围。如果场地内污染物存在扩散到场地界外的情况,监测范围还应包括场地周边的疑似污染区域。 u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初步监测中监测目标物质**过相关判别标准或环境质量标准的监测区域。 |
u 过程监测:场地治理修复过程中原位和异位修复治理区域,以及修复产生废水、废气及废渣的排放区域。 u 验收监测: ü 原位修复技术:开展原位修复的治理区域; ü 异位修复技术:监测范围包括污染场地挖掘清理区域和异位修复治理区域。 u 回顾性评估监测:开展原位修复的治理 区域。 |
25.1~4 主要条款,不同技术导则要求的监测范围不同。
(二)监测对象
场地环境调查监测、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监测、工程验收监测及回顾性评估监测的对象主要为土壤,同时也应包括必要的地下水、地表水和环境空气等。
场地环境调查的监测对象中还应考虑场地参与废弃污染物,进而鉴别场地中的残余废弃物及部分土壤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治理修复监测的对象还应包括治理修复工艺排放的废气、废水及废渣等污染物,即为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三)样品采集
1、土壤样品采集(参照 HJ 25.2 中 7.1 土壤样品的采集)
(1)表层土样品:一般采用采掘方式进行,可用锹、铲及竹片
等简单工具,也可进行钻孔取样。
(2)深层土样品:钻孔取样为主、槽探方式取样。深层土的采样深度应考虑污染物肯能释放和迁移的深度(如地下管线和储槽埋深)、污染物性质、土壤的质地和孔隙度、地下水位和回填土等因素。可利用现场探测设备辅助判断采样深度。
(3)修复土壤样品:根据工艺技术要求进行
(4)特殊样品采集:采用无扰动式的采样方法和工具。如采集含挥发性**物污染、易分解**物污染、恶臭污染土壤的采样,应采用无扰动式。
(5)土壤样品保存:《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2、地下水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和保存执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根
据污染场地地下水的特点,标准中对监测井设置提出具体要求;对非水溶性**物的采样进行规定,明确采样器具和操作要求;采样前洗井的要求。
3、地表水样品采集
地表水样品的采集、保存与流转具体按照《地表水和污染监测技术规范》HJ/T 91、《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 的要求执行。
4、环境空气样品采集
对于挥发性**物、汞等污染场地,应对地表一定距离的环境空气进行采样。采用气体富集——采样的方式,设置一定体积的封闭仓, 封闭 12h 后,抽取仓内富集的土壤气体。空气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按《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 执行。
5、场地残余废弃物样品采集
(1)残余的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20;
(2)残余的液态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20、《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3)残余的半固态废弃污染物:《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4)样品的保存于流转:《工业固体废弃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20。
6、采样前准备
(1)工具类:铁锹、铁铲、圆状取土钻、竹片、喷漆、铁镐、样品瓶、其它特殊采样工具等;
手工钻探采样设备包括螺纹钻、管钻、管式采样器等。机械钻探包括实心螺旋钻、中空螺旋钻、套管钻等。
(2)器材类:快速检测仪、测绘设备、笔记本电脑、GPS、罗盘、照相机、胶卷、卷尺、铝盒、样品袋、样品箱等;
(3)文具类:性笔、铅笔、橡皮、三角板、记录板、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4)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雨衣雨靴、乳胶手套、防毒面具和滤芯、胶带、裁纸刀等;
(5)采样车辆。
(四)样品分析
1、现场样品分析
水样中的温度、溶解氧、pH、电导率、色度、浊度等监测项目, 原则上应在现场进行分析测试,并保持监测时间一致性;
使用采用现场便携式相关仪器设备(如便携式 XRF 仪、光离子化检测器(PID)和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等)对土壤中部分种类重金属和挥发性**化合物进行定性和半定量分析。
2、实验室样品分析
(1)土壤样品分析:土壤的常规理化特征分析测试应按照 GB
50021 执行;其他分析测试应按照 HJ/T 166 中的方法进行。污染土壤的危险废物特征分析,应按照 GB 5085 和 HJ/T 298 中的方
法进行。
(2)其他样品分析
地下水样品的分析应按照 HJ/T 164 执行;地表水样品、空气样品、残余废弃物样品的分析应分别按照 HJ/T 91、HJ/T 194、GB 14554、GB 5085 和 HJ/T 298 中的方法进行。
3、样品分析项目
(1)土壤样品
根据重庆市** 2015 年 1 月招标项目中的技术要求:(1)分别到每个污染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和走访,收集相关资料,分析污染因素,得出监测布点方案。(2)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土壤采样和监测(委托监测)。(3)根据土壤监测结果,结合《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分析及评价该场地污染状况,给出客观的环境风险评估结论和建议。(4) 按照《重庆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0), 对每个污染场地分别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须来自市**库)。
《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作为污染场地土壤检测分析标准,标准附录 A~G 共列出项目大类 7
个、检测参数 191 个。
广东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浙江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福建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海南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云南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广西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贵州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新疆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四川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重庆市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西藏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湖南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江西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湖北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上海市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北京市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天津市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安徽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江苏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甘肃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宁夏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内蒙古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黑龙江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吉林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辽宁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山东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陕西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山西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河南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河北省土壤质量监测和场地调查与评估
词条
词条说明
2015年10月11日,国瓷永丰源董事长刘权辉一行四人到访中科检测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广州化学)南雄材料生产基地,公司董事长胡美龙、总经理吕满庚接待了来访。 座谈会上,吕满庚介绍了广州化学和南雄基地的各项情况以及公司陶瓷行业新型特种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市场应用等情况。双方就现阶段的陶瓷减水剂和陶瓷模具材料的应用合作以及后续陶瓷行业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科技合作平台的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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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的危害一、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和食物安全。土壤污染带来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威胁18亿亩耕地红线,导致粮食和农产品重金属等含量**标,影响食物安全。 二、危害人体健康。土壤中的重金属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后,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危害。 三、影响社会稳定。土壤污染防治涉及搬迁工矿企业的职工安置,农民经济受损和人民群众健康受损的补偿问题等,如不能妥善处理将影响
污染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一、场地环境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调查的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二、国内外场地环境调查概况 2.1国外场地环境调查概况 美国 美国**于1976年颁布《资源保护与回收法》,适用于预防场地污染。1980年发布了《综合环境响应、补偿和义务法》,规定了过去和现在土地的拥有者和使用者必须对土地的污染负责和有清除污染的义务。在这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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