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

    生活中,也许你早就下定决心摆脱不尽人意的婚姻,现实是不是你想离婚就能顺利离婚,往往要经历很多的波折,那么南京**离婚律师徐义明(徐义明律师专注于处理婚姻及企业家事、财富保护与传承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解析哪种情况不能离婚:

    一、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此处的重大过错指的是什么呢?根据相关**解释,此处的重大过错一般指: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博、吸毒等恶 屡教不改的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军人是不是同意离婚,法院均可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 一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可以离婚。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可以离婚。就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处在女性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仍然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受理。比如女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姘居导致怀孕,男方情感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人身受到严重威胁等情况,法院可受理。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对于普通人在普通时期的离婚要求,法律同样做了限制,并不是一方提出离婚就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除非两人对离婚问题协商一致。

    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我国《婚姻法》和相关**解释做了一些较明确的规定,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博、吸毒等恶 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等。如果有这些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就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五、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南京**离婚律师徐义明解析以上5种情况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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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词条

    词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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