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
一、焦作市孟州市(D410000201806050043)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谷旦镇禹寺村,投诉人在6月3日向督察组反映养猪场污染环境问题。6月5日督察组到养猪场检查没有找到排粪便的位置。现在投诉人补充详细位置:程庄村程山养猪场向南走,上坡右拐向北走,有个东都水罐再向西走100米处就是排粪便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件中反映的“程庄村程山养猪场”实为孟州市康德养殖专业合作社,举报对象与D410000201806040089中举报对象为同一养殖场。该养殖场有三级沉淀池,其中一级沉淀池已使用,二级沉淀池已经建成,三级沉淀池正在建设中。该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在场区西侧约300米自然形成的低洼处堆放,占地约200平方米,用于沤制肥料,供村民施肥使用。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该养殖场已将堆存的粪便清运至耕地地头,待犁地后用于施肥;场区内新的堆粪场地已经硬化,正在搭建防雨设施。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孟州市康德养殖专业合作社堆粪方式不规范问题,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孟罚责改〔2018〕034号),并进行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27号),处罚金额2万元。目前,已处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