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软评估申报方式、时间、地点
申报方式:企业自行申报
申报时间:3月15日至11月30日
纸质材料递交地点:各市受理点。受理点地址与联系方式参见省软协官网()和双软申报系统(www.)相关栏目。
二、双软评估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双软申报系统,填报数据,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书面材料,然后递交至当地受理点即可。
三、其他申报注意事项
(一)从2021年开始,产品评估业务正式实行无纸化方式申报,企业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填报数据和上传证明材料后即可,相关原件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二)企业经办人在填报数据和准备材料的过程中,请仔细阅读申报要求,务必按要求和规定模板提交材料,避免后期不必要的材料补正工作;同时,在业务申报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在材料审查过程中无法联系,相关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参加企业年度评估的企业,请尽量在上半年提交申报材料。
腾创软件测评中心是有CMA检测证书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检验服务机构,出具报告在各地区的市场认可度和占有率高,出具的检测报告全国有效,获得**140多个国家的认可。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适用于全国各省市的双软评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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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词条说明
软件企业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了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具体条件见《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0号)并同时符合财税〔2012〕27号文件内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企业,具体条件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
一、什么是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是指按税法规定的所得税优惠事项,企业上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可在申报汇缴时用于抵扣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假设一家制造型企业当年利润是1000万,税率是25%,符合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是400万元,按75%的政策,企业应缴所得税(1000-400*75%)*25%=175(万元) &n
**企业做加计扣除遇到的问题及案例解析 问题:共用设备无法加计扣除 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生产设备与研发设备是生产部门和研发部门共用的,依据原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属于“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无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国家税务局在调研中发现,不少企业并不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
作为推动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南沙制订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即“强芯九条”),从重大项目落户、企业融资、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补贴企业生产性用电、支持企业开展车规级认证等9个方面进行扶持。如,对新引进的集成电路制造类企业给予总投入10%、较高3亿元落户支持;按照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的实际投资额30%,给予较高3000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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