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固承载力现场检验方法及评定标准
N.1 适用范围及应用条件
N.1.1 本方法适用于混凝土结构锚固工程质量的现场检验。
N.1.2 锚固工程质量应按其锚固件抗拔承载力的现场抽样检验结果进行评定。
注:本规范的锚固件仅指植筋和锚栓。
N.1.3 锚固件抗拔承载力现场检验分为非破损检验和破坏性检验。选用时应符合
本附录* N.1.4 条和* N.1.5 条的规定。
N.1.4 对下列场合应采用破坏性检验方法对锚固质量进行现场检验:
1重要结构构件;
2悬挑结构、构件;
3对现场使用的胶粘剂质量有怀疑;
4仲裁性试验对于重大工程,为真实检验其加固效果,尚需抽样进行现场灾荷试验。现场载荷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
N.1.5 当按本附录 N.1.4 * 1 款的规定,对重要结构构件锚固质量采用破坏性检验方法确有困难时,若该批锚栓连接系统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允许在征得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改用非破损抽样检验方法,但必须按表 N.2.3 确定抽样数量。
N.1.6 对一般结构构件及非结构构件,其锚固件锚固质量的现场检验允许采用非
破损检验方法。
N.1.7 若受现场条件限制,无法进行原位检验操作时,允许在工程施工的同时(不得后补),以专门浇注的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块体为基材种植钢筋或安虽然浸渍胶;一>的拉伸率逐步提高,但使用中发现这三种浸渍胶的脆性是由低到高的,浸渍胶;的韧性较好,且与浸渍胶;配套的底胶;粘度较低、浸润性较高,与两种底胶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使用时发现底胶>的浸润性较差,故在试验中采用了浸渍胶>与底胶;的组合,能明显地改进)高强混凝土的粘结效果。装锚栓,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破坏性检验,但应事先征得设计和监理单位同意,并在场见证。
本条规定不得引用于仲裁性现场检验。
N.2 抽样规则
N.2.1 锚固质量现场检验抽样时,应以同品种、同规格、同强度等级的锚固件安装于同类构件基本相同的锚固部位为一检验批,从每一检验批所含的锚固件中进行抽样。
N.2.2 现场破坏性检验的抽样,应选择易修复和易补种的位置,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 1‰,且不少于 5 件进行检验。若锚固件的数量不**过 100 件,可仅取 3 件进行检验。仲裁性现场检验的取样数量应加倍。
N.2.3 现场非破损检验的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栓锚固质量的非破损检验:
(1) 对重要结构构件,应在检查该检验批锚栓外观质量合格的基础上,按表 N.2.3 规定的抽样数量,对该检验批的锚栓进行随机抽样。
表N.2.3 重要结构构件锚栓锚固质量非破损检验抽样表
检验批的锚栓总数 ≤100 500 1000 2500 ≥5000
按检验批锚栓总数 20%, 10% 7% 4% 3%
计算的zui小抽样量 且不少于5 件
(2) 对一般结构构件,可按重要结构构件抽样量的 50%进行随机抽
样。
(3) 对非结构构件,应按其检验批锚栓总数的 1‰,且不少于 3 件进行随机抽样。
2植筋锚固质量的非破损检验:
(1) 对重要结构构件,应按其检验批植筋总数的 1%, 且不少于 5
件进行随机抽样。
(2) 对一般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应按 0.5%,且不少于 3 件进行随机抽样。
3当不**业标准的抽样规则不一致时,对承重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必须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N.2.4 胶粘的锚固件,其抽样与检验应在胶粘剂达到其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时间的当日进行。若因故需推迟抽样与检验日期,除应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外,且不得**过 3d。
N.3 仪器设备要求
N.3.1 现场检测用的设备,可采用专门的拉拔仪或自行组装的拉拔装置,但应符
合下列要求。
1设备的加荷能力应比预计的检测荷载值至少大 20%,且应能连续、平稳、速度可控地运行;
2设备的测力系统,其整机误差不得**过全量程的±2%,且应具有峰值贮存功能;
3设备的液压加荷系统在短时(≤5min)保持荷载期间,其降荷值不得大于 5%;
4设备的夹持器应能保持力线与试样轴线的对中;
5设备的支承点与植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 3d(d 为植筋或锚栓的直径),且不应小于 60mm;设备的支承点与锚栓的净间距不应小于1.5hef
(hef 为有效埋深)。
N.3.2 当委托方要求检测锚固件破坏性试验过程的荷载-位移曲线时,现场测量位
移的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仪表的量程应不少于 50mm;其测量的误差不应**过±0.02mm;
2测量位移装置应能与测力系统同步工作,连续记录,测出后锚固件相
对于混凝土表面的垂直位移,并绘制荷载-位移的全程曲线。
注:若受条件限制,允许采用百分表,以手工进行分段记录。此时,在试样到达荷
载峰值前,其位移记录点应在 12 点以上。
N.3.3 现场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送法定检定机构定期检定。若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还应及时重新检定:
1读数出现异常;
2被拆卸检查或更换零部件后。
N.4 拉拔检验方法
N.4.1 检验锚固拉拔承载力的加荷制度分为连续加荷和分级加荷两种,可根据实
际条件进行选用,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破损检验
(1) 连续加荷制度
应以均匀速率在 2-3min 时间内加荷至设定的检验荷载,并在该荷载下持荷 2m碳纤维比常规加固材料钢(板等)抗腐蚀能力要强得多,在具有腐蚀性的环境中的建筑物及沿海的混凝上建筑物多会受到外界环境的侵蚀,使建筑物劣化。而将碳纤维布(CFRP)包裹在建筑物外面,可以有效地利用其稳定性及对酸、碱、温差的不敏感性的特点对建筑物本身进行保护,使之减少损坏程度.增加建筑物的耐久性,延长使用寿命。in。
(2) 分级加荷制度
应将设定的检验荷载均分为 10 级,每级持荷 1-1.5min 至设定的检验荷载。
(3) 非破损检验的荷载检验值应符合下列规定:a.对植筋,应取 1.15 Nd 作为检验荷载;
b.对锚栓,应取 1.3 Nd 作为检验荷载。
注:符号 Nd 为锚固件承载力设计值,应由设计单位提供;检验单位无权自行确
定。
2破坏性检验
(1) 连续加荷制度
对锚栓应以均匀速率控制在 2-3min 时间内加荷至锚固破坏;对植筋应以均匀速率控制在 2-7min 时间内加荷至锚固破坏。
(2) 分级加荷制度
应按预估的破坏荷载值 Nu 作如下划分:前 8 级,每级 0.1 Nu ,
且每级持荷 1-1.5min;自* 9 级起,每级 0.05 Nu ,且每级持荷
30s,直至锚固破坏。
N.5 检验结果评定
N.5.1 非破损检验的评定,应以所抽取的锚固试样在持荷期间的宏观状态为依
据,按下列规定进行:
1若试样在持荷期间无滑移、裂纹或其他局部损坏迹象出现,且施荷装置的荷载示值在 2min 内无下降或下降幅度不**过 5%的检验荷载时,
可评为锚固质量合格。
2若一个检验批所抽取的试样全数合格,则可评该批为合格批。
3若一个检验批所抽取的试样中仅有 5%(不足一根,按一根计)不合格,允许另抽 3 根试样进行破坏性检验。若检验结果全数合格,该检验批仍可评为合格批。
4若一个检验批抽取的试样中不止 5%(不足一根,按一根计)不合格,
应评该批为不合格批,不另作破坏性检验。
N.5.2 破坏性检验结果的评定,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当检验结果符合下列要求时,其锚固质量评为合格:
Nu,m 3 [g u ]Nd (N.5.2-1)
且
Nu,min 3 0.85Nu,m (N.5.2-2)
式中:Nu,m —受检验锚固试样JI限抗拉拔力实测平均值;
Nu,min —受检验锚固试样JI限抗拉拔力实测zui小值;
Nd —检验批中受力zui大锚固件轴向受拉的荷载设计值;
[g u ]—检验安全系数,按表 N由于碳化使混凝土的孔隙率降低,密实度提高,因而使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和构件的受力性能发生一定的变化。碳化使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明显提高,劈裂强度略有提高,弹性模量有所提高,受压应力.应变曲线上升段和下降段变陡,混凝土的脆性变大,峰值应力提高,峰值应变变化不明显。碳化还能使混凝土与光面钢筋及变形钢筋的粘结强度有所提高。.5.2 取用。
2当Nu,m < [g u ]Nd 或 Nu,min < 0.85Nu,m 时,应评该锚固质量不合格。 表N.5.2 检验用安全系数[g u ] 锚固件种类 破坏类型 钢材破坏 非钢材破坏 植筋 ≥1.45 — 锚栓 ≥1.65 ≥3.5
词条
词条说明
16.6悬臂拼装1、略16.7**推施工在饱和氢氧化钙溶液中,钢筋表面的钝化膜在逐渐形成,也即钢筋的电阻在逐渐增加,从而钢筋的腐蚀电流一直处于较低的范围内,并逐渐下降,7天后钢筋的腐蚀电流为39lIA,完全符合标准要求。表2.10为在含1.15%NaCl的饱和Ca(OH)2溶液中,当未加入阻锈剂时,由于C1.对钢筋表面钝化膜的破坏非常迅速,钢筋处于活化状态下,钢筋的腐蚀电流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逐渐上升
25.1一般规定 1、在制订桥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同时制订保证施工安全和保护环境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 25.2安全施工 1、施工钢筋: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前应对各种安全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危险源的工程应建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用于工程施工的临时驻地、作业场区、临时道路等选址,应避开易发生自然灾害或地质
北京博瑞双杰新技术有限公司(江西赛恒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高强灌浆料 早强灌浆料 支座灌浆料 灌浆料型 号:C40 C50 C60 C70 C80 C90 C100 环氧胶泥 环氧砂浆 高强修补砂浆 植筋胶 粘钢胶 钢筋 锚固料 聚合物修补砂浆 泥土再浇剂 一次座浆料 钢筋阻锈剂 迁移型阻锈剂 高强耐磨料 防水砂 浆 RMO补缝胶浆 BUS嵌缝料 灌缝胶 灌注胶 碳纤维胶 公路压浆料 铁路压浆料
4.2钢筋的加工 1、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当除锈后钢筋表面有严重麻坑斑点,应降级使用或禁用。 2、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冷拉率≤2%,HRB335、HRB400级钢筋冷拉率≤1%。 3、钢筋弯制末端弯钩时: a.当弯曲角度180度时,其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3d。 b. 当弯曲角度135度时,其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5d。 c当弯曲角度90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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