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房地产继承相关知识的人都知道,房地产继承是指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按照法律程序转让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获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一种方式。如何办理房地产继承手续?北京房地产继承律师来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的房地产继承律师需要准备以下程序: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明;4。法定继承人证明;5。其他法定继承人书面表示放弃财产继承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通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并记录通知内容。
此外,北京房地产继承律师还纠正了对房地产继承的误解。
许多人认为,如果有法定继承,是否有遗嘱是一样的。律师纠错:除法定继承外,财产继承还有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于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人在死前立遗嘱,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必须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法定继承。
许多人认为所有立遗嘱的孩子都必须到达。律师纠正错误:立遗嘱不需要孩子出席,也不需要事先通知他们。但在继承时,所有的继承人都应该出席。当然,如果一些继承人因各种因素不能亲自出席,他们也可以委托他人。例如,出具委托书,委托某人代表自己处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较好经过公证。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提醒:被继承人在生前能够立遗嘱,去世后则会减少很多遗产继承的麻烦。
词条
词条说明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方经与业主结算后,方可向卖方付款,业主未结算,卖方不得索要货款、质保金及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方经与业主结算后,方可向卖方付款,业主未结算,卖方不得索要货款、质保金及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裁判总结:(1)买方以买卖合同中存在,“买方经与业主结算后,方可向卖方付款,业主未结算,卖方不得索要货款及违约金”的条款,而拒付货款、质保金、利息等违约金,法院不予支持。(2)买卖合同的合同主体是买卖双方,其设定的合同条款应当符合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只要产品已经实际交付
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徐阳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证号:11101200710173847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法律职业资格。2007年执业于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十余年的过程中,坚持以*知识、服务为民为理念,
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赔偿、死亡赔偿)、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法律职业资格。2007年执业于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十余年的过程中,坚持以*知识、服务为民为理念,积极钻研法
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赔偿、死亡赔偿)、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法律职业资格。2007年执业于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十余年的过程中,坚持以*知识、服务为民为理念
公司名: 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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