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合同纠纷律师徐义明律师力求紧密细致、务实高效对待所有业务、案件,以集合专业力量为当事人服务,从而求取得较佳的效果,避免法律风险。擅长工程款拖欠、工程合同纠纷、工程设计纠纷、承包合同纠纷等相关建筑工程纠纷。
拖欠工程款违约责任
1、 支付违约金;这个必须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定约定,否则无法计算违约金具体数额。
2、 支付拖欠工程款部分的利息,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只能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支付拖欠款部分的利息。如果合同对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对利息的计算日期问题,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三、小额工程款追讨的合法方法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筑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发包人能良心发现,进而**了较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3、就建筑工程主张**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主要是账户,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南京工程合同纠纷律师徐义明律师力求紧密细致、务实高效对待所有业务、案件,以集合专业力量为当事人服务,从而求取得较佳的效果,避免法律风险。擅长工程款拖欠、工程合同纠纷、工程设计纠纷、承包合同纠纷等相关建筑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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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20000元。疑难案件2.5万—5万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20000元。疑难案件2.5万—5万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2000—20000元。疑难案件5万—15万元。4.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条件的,可在上述标准内下浮。(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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