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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著作权登记,著作权法定许可的范围。我们经常都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某某侵犯了某某的著作权,在著作权法中对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有一定的规定,下面就由四川力久知识产权律师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著作权许可使用的范围。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范围有四种,具体如下: (一)教科书的法定许可 我国《著作权法》*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成都商业秘密保护,成都商业秘密侵权,商业秘密保护具有哪些优势?
商业秘密保护具有哪些优势?企业在保护**和商业秘密应该如何进行取舍呢?对比**,商业秘密保护具有哪些优势呢?四川力久知识产权律师为我们支招。 【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 1、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较之**的保护范围更为广泛。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为不为公众所知悉、对于企业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来说,不仅包括有关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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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业秘密侵权,成都商业秘密侵权律师,商业秘密的法律表现不足
四川力久知识产权律师告诉我们:商业秘密的法律表现不足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商业秘密性质不明确 商业秘密的属性问题往往决定一国的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理论,是明确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依据、保护方式和保护程度的关键性问题,明确商业秘密的属性对于立法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二)权利主体范围过窄且无归属规定 我国《劳动法》将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限于用人单位,《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限于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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