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纠纷解决的重要法宝之经济纠纷律师函


    合同签订进入执行后,经常有当事人一方遇到对方违约的情况。守约方千方百计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对方要么避而不见,要么百般推诿。拖延下去,守约方损失越来越大。这种情况下,守约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途径有很多,在此,笔者推荐一个高效率低成本的方法——发律师函。律师函在解决合同纠纷中具有以下作用:

    一、正式函告,督促履约

     

    合同纠纷中很大一部分是拖欠货款或工程款纠纷,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将耗费巨大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并且执行起来也比较麻烦。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阐明主张,分析法律后果,有履约能力的对方当事人在考虑诉讼等各方面成本后往往会选择继续履约,支付欠款。

     

    二、澄清事实,创造证据

     

    对于委托人证据不足的情况,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在跟对方往来的过程中通过还原事实形成对已方有利的新证据。

     

    三、进行协商,促成和解

     

    通过通知对方在*期限来人、来电或来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了委托人自己找不到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的问题。

     

    四、通知解除合同

     

    如果对方有严重的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需要通知对方才能达到解除合同的效果。通过发律师函通知解除合同是实践中的常用做法,律师函中可以阐明对方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的依据、解除合同的后果等等。

     

    五、中断诉讼时效

     

    一般的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在债务到期后的2年内,如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曾向债务人要求过支付,债权人2年后起诉,对方以时效抗辩的,法院将不支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的主张。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起到中止诉讼时效的作用。

     

    六、其他事项告知

     

    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结语

        面对纠纷,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很重要,恰当的方式能节省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物质成本。发生纠纷后,如当事人无法独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需要委托律师办理部分业务,如委托律师通过签发律师函来解决。如果律师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再决定诉讼或仲裁。并且诉讼或仲裁时,委托同一律师的,律师函的费用一般都会计入代理费中,这样可以节省委托人的费用。



    上海汇筠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不良资产处置,财产线索查询,保全律师,执行律师,债务执行,经济合同纠纷等

  • 词条

    词条说明

  • 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与债转股处置的经典案例分析

    1、收购处置案例:**日太阳“壳”价值的经典案例业务模式:长城资产采用“破产重整+资产重组”的方案组合面对公司近60亿元的债务窟窿,长城资产“挺身而出”,成为了此次**日太阳不良资产处置的牵头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采用破产清算的方式,经测算大部分的债权清偿率仅为3.95%;因此,长城资产决定采用“破产重整+资产重组”的方案组合——①破产重整一次性解决债务问题;②引入重组方和财务投资者帮助其恢复经营,

  • 财产线索查询都有哪些途径?

    财产线索查询都有哪些途径?经常听到有些债权人说:债务人都没钱了,还起诉干什么,净多花钱。那么天天满嘴假话,叫苦连连,却又吃香喝辣,跟没事人一样的债务人,把钱藏哪了?一、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债务人的财产分类。债务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债务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

  • 经济合同纠纷纷起诉条件有哪些?

    经济合同纠纷纷起诉条件有哪些?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那么,经济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经济合同纠纷如何打官司?经济合同纠纷诉讼费用有哪些?江苏封强律师事务所罗燕梅律师解析。经济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想打合同官司告状必须有起诉这一环节,但这也并不意味着生活中只要有人起诉,法院都必须立案受理。事实上,法院所受理的只是那些符合法定条件

  •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四大亮点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程序,充分发挥“赋强公证”在纠纷预防方面的功能,2018年6月25日较高人民法院审判***1743次会议通过了《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规定》明确了执行依据及内容 《规定》*三条、*四条对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依据及内容进行了明确。鉴于执行证书是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且在核实债

联系方式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八方资源网!

公司名: 上海汇筠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刘律师

电 话:

手 机: 15900524821

微 信: 15900524821

地 址: 上海徐汇徐汇区肇嘉浜路333号亚太企业大楼505

邮 编:

网 址: jinrong188.cn.b2b168.com

八方资源网提醒您:
1、本信息由八方资源网用户发布,八方资源网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请自行甄别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2、跟进信息之前,请仔细核验对方资质,所有预付定金或付款至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存在诈骗风险,请提高警惕!
    联系方式

公司名: 上海汇筠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刘律师

手 机: 15900524821

电 话:

地 址: 上海徐汇徐汇区肇嘉浜路333号亚太企业大楼505

邮 编:

网 址: jinrong188.cn.b2b168.com

    相关企业
    商家产品系列
  • 产品推荐
  • 资讯推荐
关于八方 | 八方币 | 招商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费注册 | 一元广告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八方业务| 汇款方式 | 商务洽谈室 | 投诉举报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