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转移拆迁款被拘留

          被执行人那某为*吞父母留下房产的拆迁款,选择与刚结婚一年的妻子张某假离婚,并将拆迁案款转移到其继女高某名下。较终房山法院以拘促执,这起因拆迁款引发的继承案件较终执行完毕。
           今年3月,房山法院判决那某于4月14日前给付其两个妹妹拆迁款每人17万余元。4月16日,两名当事人同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展开财产调查,未在那某名下发现涉案拆迁款。执行法官多次到那某家里找人,也未找到其本人。但经过对账户流水的查询,执行法官发现去年12月拆迁款打到那某名下后,先后经过那某前妻张某北京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于今年3月3日转移到那某继女高某的账户里。
          随后,法院将被执行人那某带回执行局。那某却辩称自己不识字,钱全都在他前妻手里。执行法官又将那某前妻张某传唤到执行局,张某称:“去年12月,确实收到68万多元的拆迁款,但收到钱后帮那某还了30多万元的债务,剩下那32万元在离婚当天全部给那某了。”被执行人那某虽承认收到张某32万元现金,但始终没有准确说明这笔仅到账一周的钱款去向。
          此外,法官还发现,那某与张某离婚的时间正好在执行法官到那某家里寻找其人的第二天。为此,执行法官耐心与那某沟通,向其明确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其个人的影响,“这属于恶意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需承担相应后果。”在半日思过后,被执行人那某终于承认了为逃避履行法院判决,与张某商量将钱转移到继女高某名下,以及与张某假离婚的事实。
           后来,被执行人那某及张某分别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及妨碍执行,被处以15日拘留的处罚。在父母被拘留的第二天,被执行人那某的继女高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将立即缴纳执行案款。第三天,案款全部打到了法院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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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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